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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740-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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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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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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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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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下达预算单位指标,审核预算部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并拨付财政资金。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河口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审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零基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统一办理预算指标的调整、划转、追加、登记等管理事宜,并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协调本级有关部门、科室的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管理各类专项资金;承担与县人大、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事宜,负责提供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国内财政拨款,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6.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导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应发工资数进行资金审核和工资统发。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范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贯彻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组织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专业考试;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12.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13.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县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支持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6.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7.参与协调本级投融资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回收、还本付息的相关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地方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18.研究拟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制度,并实施监督;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和备案工作;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制度建设。
19.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为行政单位,即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有2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综合研究科(河口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
3.财政法规监督科
4.财源建设税政科
5.预算科(体制管理科)
6.债务管理科
7.绩效管理科
8.国库科
9.国库支付科
10.经济建设科(生态资源科)
11.行政政法科
12.科教文化科
13.社会保障科
14.农业农村科(河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5.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16.对外合作科
17.政府采购管理科
18.会计科
19.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考核科)
20.国有企业管理科(政策法规、规划发展和党群科)
21.金融科
22.金融监管科(合作科、稳定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开展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申报业务培训工作。为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10月15日,河口县财政局举办预算编制及绩效目标申报业务培训会。培训主要围绕建立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库、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演示了系统操作。
2.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一是配合预算部门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二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严格审核预算单位每笔支付申请的相关要素,监督各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指标、项目进度、用途、申报用款计划使用财政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之间对财政统发工资的清算方式、结算时间、账务核算,扎实做好财政统发工资直接支付工作。四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及相关专户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财政专户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3.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新开立的财政专户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开立条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开立,未经核准,一律不得新开立财政专户。二是全面清理规范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核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认真进行清理、归并、撤销。三是实现财政专户归口管理。按照“管账与管业务相分离的原则”,将财政专户清理移交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内部工作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实行财政专户备案制度。对撤销或变更开户银行、核算内容、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财政专户进行备案登记,并上报州财政局备案。五是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和“巩固、深化、提高、完善”的原则,进一步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现有的制度和办法,着力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全县预算单位总数100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数100个,占全县预算单位总数的100%。
4.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预算结余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继续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认真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并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对按规定批准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对不合规设置的财政专户和违规设置的单位银行账户及时撤并,并将存量资金全部调入国库,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
5.切实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截至2021年11月26日,县本级监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累计34,061笔,金额160,806.69万元;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拦截支付共计1,126笔,金额71,417.79万元,占财政授权支付总额的44.41%。核实类预警监控977笔,金额70,868.47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99.23%(其中:核实类通过838笔,金额65,912.53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92.29%;核实类不通过14笔,金额41.11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0.06%;核实类未申报35笔,金额137.94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0.19%;禁止类资金90笔,金额4,776.89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6.69%)。
6.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规范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会计核算工作》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内部回避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制衡制度、内部纠错机制等。二是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完善财政国库部门岗位设置。三是对照《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云南省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流程、会计核算、账务管理、对账制度建设等。四是对照《云南省财政厅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内部工作纪律的规定》完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通过进一步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完善岗位职责,健全资金拨付管理制度、账务核算管理制度和内部对账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7.圆满完成2021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为做好2021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财政决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作部署,理顺工作机制,紧紧围绕“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八字方针,不断总结经验,以严谨认真、扎实细致和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待决算工作。经过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的不懈努力和艰苦细致的工作,已完成了2021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于2021年9月10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县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河口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社保基金收支决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和《河口瑶族自治县2021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至9月24日,县级60个一级预算单位(人民武装部属涉密部门未公开)和6个乡镇人民政府共66家单位已全部按照统一形式、全面完整、具体明确、真实可信、通俗易懂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县级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上陆续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
8.做好资金监控工作。截至11月26日,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河口县直达资金预算数22,768.82万元,已支付19,935.01万元,支付进度87.6%。其中:列入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8,690.33万元、已支付15,917.02万元,支付进度85.2%;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857.5万元,已支付3,797万元,支付进度98.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20.99万元、已支付220.99万元,支付进度100%。参照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河口县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数1,909.50万元,已支付780.64万元,支付进度40.9%。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河口县扶贫资金预算数10,892.21万元,已支付9,204.37万元,支付进度84.5%。
9.多措并举,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一是明确责任,增强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谋划梳理,认真研判中央、省、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项目申报,通过勤汇报、多沟通等有效方式争取专项资金。二是立足口岸优势,强抓边境政策资金,积极争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到口岸建设中。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考核力度。对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支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实行按月通报制度,通过认真仔细分析,对完成目标任务数较低,且较有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空间潜力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同时研究向上争取资金与部门绩效工作经费的核拨挂钩的实施方案,让向上争取资金机制化、长效化、常态化成为自觉主动。
10.重视绩效工作开展,着力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启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年预算资金拨付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新绩效理念、突出绩效重点、改进绩效方式,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机制。二是认真做好2021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的报备、实施和绩效考核目标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省拨付我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18,186.6万元。我局严格按照《河口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县政府通过审批的项目及时录入到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更好地管理和跟踪项目的实施;严格界定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范围,保证资金投向合理,符合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规定用途;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设定对边境地区绩效目标的相关指标,进行监督落实,并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
11.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021年河口县政府债务限额336,271.00万元,截至11月末,债务余额为309,673.5万元。2021年到期债务本息27,515.79万元,截至11月偿还到期本息 26,729.79万元。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在河口县委、县政府有力领导下,各项目部门以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为导向,结合“区县”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分三个批次申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41个,总投资2,155,3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953,400万元,我县争取到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94,626万元助力我县重大项目建设,立足薄弱基础设施补短板,促进区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严格管控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截至2021年11月末,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5,400万元,支出数为1,913万元,支出率2.66%;第三批专项债券资金56,4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四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YXZW。截至2021年11月末,河口县地方政府YXZW余额92,826.35万元,共化解4,506.97万元。
12.推进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力支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河口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保持后续产业扶持财政投入政策稳定,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截至2021年11月,我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88万元,比上年增长79.8%。并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升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保障力。2021年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6,549.7万元推进实施边境小康村项目桥头乡东瓜岭村白泥塘小组“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等7个示范项目,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能力。
13.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一是开展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红河州国资委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目前河口县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确保在2021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二是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为切实抓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于年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三是按时准确上报国有企业财务快报。按照州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出于国资监管需要,为便于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运营情况跟踪了解和动态监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全面反映县属企业基本财务状况,按时准确做好国有企业每月的财务快报编制、上报等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4.积极盘活用活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截至2021年11月24日,河口县资产总计账面价值465,540.81万元,较上年增长41.38%,负债总额159,721.86万元,较上年增长40.34%,净资产305,818.95,万元,较上年增长41.93%。公审批《河口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申报审批表》394份,审批金额1,920.03万元;复函有关资产处置的文件27份,金额429.19万元。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5,869.93万元,节约资金425.97万元,资金节约率2.68%。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体网站,发布政府采购需求信息公告85次,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告85次。抽取专家的项目数为85个,抽取专家774人(次),参评专家242人(次)。通过政府采购,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
15.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行政执法流程。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库,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基本要求,开展了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和到期换证工作。2021年,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1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目前有效持证人数8人,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适格、依据明确、程序规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1.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62万元,增加7.07%,主要原因是增加内控编报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等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1.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1.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62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内控编报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等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1.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8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分析是调出在职人员6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82.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万元,增长32.63%。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内控编报工作专项资金等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18.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2.201(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40.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的支出。
3.201(类)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82.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的绩效工作经费和财政工作业务经费的支出。
4.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公用经费的支出。
5.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的支出。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缴费的支出。
9.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0.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1.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2.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5万元,主要职工大病保险的支出。
1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41.3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持平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2次,共计接待98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相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与接待费用,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13项,安排项目资金382.10万元。
(一)疫情防控绩效工作经费安排资金4万元。总体目标:根据2022年新型冠状蔓延趋势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软件系统和网络使用、维护等经费安排资金27万元。总体目标:保障全县VPN系统、财政一体化系统、金融科、预算科、国库科软件系统等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及财政专网,内网的系统网络畅通。
(三)综合业务绩效工作经费安排资金45.2万元。总体目标:一是清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进一步盘活我县国有闲置资产,防止因长期闲置而流失,对产权明确、手续完整的,按照处置难易程度进行公开处置。对产权不明确、手续不完整的,先进行产权界定、手续完备和明确产权归属后在进行公开处置。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力度。积极和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对接,加快我县土地出让的进度,形成有效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三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户工作,全面清理规范存量财政专户。四是对县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充分依托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五是做好行政成本控制,厉行节约管理工作。六是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导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四)政采云卖场运营服务经费安排资金12万元。总体目标:搭建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和大数据预警监管为重点,涵盖政府采购各领域、全流程、多用户、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服务平台。
(五)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安排资金2万元。总体目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监管的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六)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绩效工作经费安排资金1.5万元。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1]17号)和《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为基准,选派3名干部到河口农场龙沙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瑶山乡太阳寨村委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切实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5项职责任务。
(七)对国有企业审计、评估、律师服务专项经费安排资金100万元。总体目标:随着国有企业管理的不断标准化、正规化,加强对国有企业审计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更好的监督和指导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国有资产的评估,确定资产拍卖、出租指导价,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出租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出资人,在以实物对国有企业进行注资或企业注销、股权变更时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面对国有企业运营中充满的各种风险,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就尤为重要了,聘请法律服务对于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控具有显著作用。
(八)河口财政局租赁聚鑫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经费安排资金100万元。总体目标:租赁聚鑫源办公楼。1.节约成本,节省财政资金。2.保障财政局正常办公。3.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发展。
(九)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助绩效工作经费安排资金5.40万元。总体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省级《实施意见》)和《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县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强边固防的重要举措,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乡镇(农场)党(工)委和各派出单位要关心支持工作队员,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派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0.5万元标准,为本单位选派的每名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各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
(十)会计培训工作经费安排资金5万元。总体目标:1.开展培训。2.组织开展《新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会计》后续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培训效率、覆盖率。3.加强改进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会计人才队伍。
(十一)全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费安排资金50万元。总体目标:有效提高预算单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十二)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编报工作专项资金安排资金5万元。总体目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指的是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对我县内控系统编报进行审核与统计,有助于行政事业单位深刻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成。
(十三)银行手续费决算平台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费安排资金25万元。总体目标: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及时、准确支付;确保全县部门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与上年对比减少3.57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分析减少行政基础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1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44万元,固定资产10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9.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85.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5.77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1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77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0111
附件【180037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02170406236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