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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04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7
  • 时效性
    有效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0000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镇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南溪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南溪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财政所 

  南溪镇人民政府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镇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2%左右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财政支出实现增长2%左右,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实现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保持稳步增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同步小康以坚持巩固、增强、提升为方针,加大农业农村扶植力度,以保障社会民生为核心,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推进污染防治为抓手,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为基础,建设平安和谐村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 

  核定行政编制22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副科级干部担任,领导职数控制在镇领导职数总量内) 

  事业编制51名,其中: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水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7.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副科级),副所长1名。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9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34万元,国防支出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45万元,农林水支出39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9万元,减少0.14%,减少的主要原因来源于2022年部门预算对人员工资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94.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94.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万元,减少0.14%,减少的主要原因来源于2022年部门预算对人员工资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南溪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1294.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9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20万元,项目支出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9万元,减少0.14%,因为今年南溪镇项目资金调整减少。其中:201(类)01(款)01(项)支出16.78万元,占1.37%;201(类)03(款)01(项)支出209.61万元,占17.08%;201(类)03(款)99(项)支出6万元,占0.49%;201(类)31(款)01(项)支出96.02万元,占7.82%;201(类)32(款)99(项)支出0.72万元,占0.06%;207(类)01(款)99(项)支出48.4万元,占3.94%;208(类)02(款)08(项)支出179.5万元,占14.63%;208(类)05(款)01(项)支出22.5万元,占1.83%;208(类)05(款)02(项)支出15.37万元,占1.25%;208(类)05(款)05(项)支出80.69万元,占6.58%;208(类)99(款)99(项)支出5.04万元,占0.41%;210(类)07(款)99(项)支出27.46万元,占2.24%;210(类)11(款)01(项)支出16.41万元,占1.34%;210(类)11(款)02(项)支出28.81万元,占2.35%;210(类)11(款)03(项)支出25.22万元,占2.06%;210(类)11(款)99(项)支出2.56万元,占0.21%;213(类)01(款)04(项)支出190.32万元,占15.51%;213(类)02(款)04(项)支出71.46万元,占5.82%;213(类)03(款)99(项)支出136.38万元,占11.11%;221(类)02(款)01(项)支出47.96万元,占3.91%。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南溪镇人民政府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南溪镇人民政府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南溪镇人民政府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南溪镇人民政府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河口县南溪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总额为4.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为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为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52万元,较上年减少1.28万元,下降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拟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9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下降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6次,共计接待1830人次。主要原因为:拟对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进行小幅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溪镇人民政府河口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15.62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不安排公车采购;公务用车运行费15.62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2.98%;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开支节流。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财政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南溪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计3318.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5.4万元,占资产总额31.23%;固定资产228.61万元,占资产总额8.88%;在建工程1,282.82万元,占资产总额39.50%;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661.38万元,占资产总额20.37%。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300111 



附件【南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