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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73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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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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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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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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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与中央配套事项
七、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河口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河口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农村中心敬老院(河口瑶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河口瑶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光荣院)
3、河口瑶族自治县殡仪馆
4、河口瑶族自治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科学制定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正向激励与从严问责相结合,突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不断坚定政治信念。
2、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1)城乡低保对象有效提升。(2)动态管理城乡低保。(3)有效衔接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落实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4)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提升低保对象幸福感。(5)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作用。(6)关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沿边定补助推脱贫攻坚。(8)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9)“60年代精简职工” 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发放。
3、推进基层服务创新,加强社区建设工作:(1)加强指导力度,落实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2)落实村干部补贴长效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3)落实老乡干补助政策,确保补助及时发放。(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活动工作。(5)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6)社会治理创新推进。
4、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1)“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加强殡葬设施项目建设。(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4)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5)养老服务工作。(6)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7)区划地名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7.4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02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局人员变动较大,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7.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267.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6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02万元,减少2.8%,主要原因分析因我局人员变动较大,人员相较于上年年末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7.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人员变动较大,人员相较于上年年末减少;项目支出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人员变动较大,人员相较于上年年末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是0.8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5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08项)2022年预算数为5.25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27.73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6.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3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2022年预算数为4.76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2022年预算数为74.09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6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2项)2022年预算数为38.6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1项)2022年预算数为32.5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6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生活救助(25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20.66万元,主要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困难居民临时价格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2年预算数为12.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七、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十、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因采购殡仪用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较上年无变化,因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兜底保障任务较重,下乡指导工作较多等原因,2021年年末采购殡仪用车1辆。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财政预算安排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7个项目资金共计27.5万元,界碑维护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平安边界”创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对“屏河线”2523253202号界碑、 “河马线”2532262502号界碑进行维护,保证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实地辨认。救助困难群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1、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减少低保错评率;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3、临时救助及时、有效;4、特困儿童人员救助全覆盖;5、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关爱保障; 6、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并协助其返乡,为留在县人民医院精神科的流浪乞讨(精神患者)支付治疗费、生活,托养费等。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审计。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殡葬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逐步解决河口县丧者家属对骨灰寄存安葬处置问题,是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是贯彻落实公益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具体体现。实施《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民丧葬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积极推进火化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乡镇、农场管委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综合能力建设和综合服务水平。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目标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残疾人“两项”补贴: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人员变动较大,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42.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3.22万元,固定资产2753.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46.3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0111
附件【140009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月16日2022021710264184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