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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hkxczj/2025-0013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0000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河口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河口县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河口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14个派驻机构,1个派出机构、4个巡察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组织部 

  3.宣传部(网络舆情科) 

  4.党风政风监督室 

  5.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 

  6.案件监督管理室 

  7.第一纪检监察室 

  8.第二纪检监察室 

  9.第三纪检监察室 

  10.第四纪检监察室 

  11.第五纪检监察室 

  12.第六纪检监察室 

  13.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 

  14.信息技术保障室 

  15.干部监督室 

  16.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17.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18.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19.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20.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1.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22.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23.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24.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25.派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 

  26.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27.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28.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29.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30.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31.河口县委巡察办 

  32.河口县委第一巡查组 

  33.河口县委第二巡查组 

  34.河口县委第三巡查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是:一是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聚焦“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是更加坚定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方略,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三是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四是更加贯通融合各类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五是更加精准地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六是更加坚定地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3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0.3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5.15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79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94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0.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0.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5.15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79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94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0.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3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0.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15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79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94人);项目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1.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支出; 

  2.201(类)1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的日常支出; 

  3.201(类)32(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4.208(类)05(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58.3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208(类)05(款)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类)05(款)06(项)2022年预算数为10.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7.208(类)99(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9.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80.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类)11(款)03(项)2022年预算数为49.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类)11(款)99(项)2022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21(类)02(款)01(项)2022年预算数为86.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2110.39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22年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2110.39万元。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1763.06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89万元。 

  基本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1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63.06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1364.0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12.4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6.58万元。用于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89.0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20.92万元,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万元。用于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33万元,其中:离退休费支出58.33万元。 

  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763.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4.42万元,津贴补贴604.06万元,奖金405.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0万元,住房公积金86.58万元。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9.00万元,其中:办公费62.6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40.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劳务费13.00万元,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1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万元。用于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33万元,其中:退休费58.33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22年为保障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0.00万元。 

  项目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503类机关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7万元。 

  项目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万元,其中:办公费6.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310类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16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8.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29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7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87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46.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7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减少原因:今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安排项目1个,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河口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0.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9个,指标值:完成巡察工作差旅费支付5.00万元;完成办公费支付6.00万元;完成巡察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2.00万元;完成巡察工作办公设备购置费支付7.00万元。完成巡察工作4轮;完成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维修≧5批次;巡察工作完成率100%;2022年12月31期完成本年度巡察工作;支持和保障县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巡察工作人员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开支。与上年预算数263.09万元相比增加38.91万元,同比增长14.78%,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办案工作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资产总额24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0万元,固定资产222.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2022年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0111 



附件【180012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万元)2022021705412169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