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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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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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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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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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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桥头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保密、档案、督查考评、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团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职责,负责应急、交通、民政、统计、市场监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人民武装等职责;参与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乡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分配、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等工作。
桥头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国土资源调查、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防火巡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居民饮用水供应、河道日常巡查、防汛抗旱、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源林地保护;承担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新一届乡人民政府全面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党建总览和一线工作法”,扎实抓好疫情防控,以项目落地建设为抓手,持之以恒强基础、兴产业、美环境、惠民生、防风险、优治理,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2022年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经济总收入比上年增长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8%以上。
为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坚决扛起责任,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管控。坚决守住边境防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强边固防,落实“五级段长制”,抓实“网格化”管理,加强边境巡逻防控,加强与木厂、古林箐等周边乡镇的防控联动合作,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健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坚决做实疫情防控宣传,继续增强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加大利用村村响、文化广播等宣传好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着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提升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国土意识、国门意识,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偷渡行为,营造全民参与的防控氛围。坚决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持续强化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做好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核酸检测和隔离救治能力,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发生逆转,为经济社会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创造更好条件。
(二)巩固拓展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千方百计地巩固好脱贫成果,落实好现有帮扶政策,健全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有组织转移输出力度;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发展。进一步规范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解决就业,保障其基本生活,标准上,从满足“两不愁三保障”向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拓展。加快推进村组规划编制步伐,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支持乡村能人和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大力推动村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推进制度、规划、政策衔接,有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走深走实,倡议更多干部回乡共论发展之计,继续把下湾子村和中寨村“村庄规划”成果标准化,今年持续完成老街子村、东瓜岭村、桥头村和簿竹箐村4个村的“规划”工作。
(三)做实产业兴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按照沃柑、柚子、甘蔗产业为主,特色种植与乡村旅游为辅的“一体两翼”综合发展思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强沃柑、柚子、甘蔗等产业,着力提升糯包谷等冬农蔬菜产业,不断壮大乡村组三级果蔬产业技术队伍,巩固提高果蔬产业管理水平,实现优产高产。提高产业附加值,有序推进“一村一品”工作,加强沃柑产业、甘蔗产业知名度,打响叫亮“桥头沃柑”“桥头甘蔗”产地品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搭建产品线上电商和线下销售平台,好果子卖出好价钱。鼓励支持生猪、肉牛、鸡等养殖业发展,因地制宜的发展关联性产业,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总量。积极探索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加大基础配套设施投入力度,实现“水、路、网”全覆盖,切实把区位、交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依托放马哨、天才路、白黑村、芭蕉田村、边境线旅游开发综合体等,着力构建吃、住、游、玩、购一体的乡村特色和红色教育旅游观光“一日游”路线,让三产融合成为桥头乡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四)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好乡村示范和提高保障服务发展水平。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依托纸厂水果加工厂、东瓜岭红糖加工厂、老街子肉牛养殖厂等,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实施边境示范村建设,围绕基础强、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境稳、党建牢六个方面,扎实开展边境小康村建设,着力打造纸厂、老卡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示范村,推进老董下寨非遗文化传承示范村建设。持续优化公共服务,配合推进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征地等前期相关工作,申报争取实施一批乡村公路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乡村交通能力。解决好道路养护、电网改造、出行乘车等乡村实际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好用电、供水、排水、入厕、网络等基础配套;管护好绿化、美化、亮化等公共设施;落实好山体、沟道、乡村组等卫生保洁;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整治好乱停乱放、乱写乱画、乱修乱建等不良行为;加大环境污染检查力度,配合好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各种破坏生态的行为。
(五)守牢生态红线,加大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林长制”,按照“划片包干、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各片、各村具体责任,做好护林防火和林政资源管护,采取自然修复和人工栽植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继续加大打击盗伐滥伐力度,落实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规定,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坚决落实乡村两级“河长制”工作责任,实施大梁子河美丽河湖综合建设项目,在大梁子河集镇区建生态步道和景观工程,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六)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繁荣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继续落实好国家民生社会事业保障政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硬化美化环乡公路,完成老街子村木城新寨小组公厕改造,安装簿竹箐村灯草坪一、二组路灯,新建中寨村堡堡寨小组道路桥梁等3件惠民实事。加快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双减”和教育教学奖励办法及措施,落实好“控辍保学”政府责任;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由重管理向强服务转型,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抓实孕前优生检查、“两癌”筛查和“三病”消除工作,促进人口优生优育。推动民政事业政策落实,进一步贯彻落实殡葬制度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加大民政救灾救济力度;严把农村低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各类社保政策对象评定关、政策兑现关和动态调整关,把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整合资源惠民生,充分利用妇联、团委、社保等金融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七)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2022年平安建设工作和信访、维稳、普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乡村两级联动调解机制,下茬解决信访积案和遗留问题,从严从重打击缠访闹访、重复访、越级访等行为,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做好2022年征兵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加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监测自然灾害及经济损失评估能力,及时开展救助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扎实抓好综治维稳,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禁毒、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以及非法阻挡、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邪教渗透,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八)提升服务效能,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建立学习型政府,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领导发展、干事创业、为民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建立法治型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把依法办事贯穿于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集约型政府,加大财政公共预算绩效申报,把好“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和审核关,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廉洁型政府,自觉接受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不断提升政治执行力;建立效能型政府,强化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高服务效能,塑造良好政府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0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0.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2.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正常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有所增长,加之2022年预算包含项目经费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0.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00.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0.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2.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正常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有所增长,加之2022年预算包含项目经费6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0.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6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支出包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平安建设工作等项目经费;项目支出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经费增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其中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及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变动。
2、科学技术支出16.5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本工资变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52万元,主要用于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及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本工资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54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社区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及公用经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本工资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77.3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乡计生宣传员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新增后总体基数增加,相应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6、农林水支出252.34万元,反映政府农林水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工作的支出及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1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基本工资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50.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0.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新增后总体基数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2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的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采购预算情况:硒鼓碳粉盒、热水器、电脑、空调、办公文具、A3A4复印纸,合计6.2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贵单位到我单位下乡及时缴纳下乡伙食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2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同比下降3%。预计公务接待140次,接待人次900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厉行节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81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1万元,较上年减少0.99万元,同比下降3%。共有公务用车4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民兵工作(事业费)—绩效工作经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文化事业经费—绩效工作经费;项目设计地勘测绘费—绩效工作经费;人大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经费—绩效工作经费;兵役征集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国防动员(教育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战备训练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防范业务风险,提高法律服务,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为人民服务能力和乡镇工作整体水平,为桥头苗族壮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
2.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自贸区成立挂牌为抓手,深入开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厕、改圈及水源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3.抓实乡域经济发展,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感。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桥头。坚持不懈抓好边境维稳,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聚焦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相结合,与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六城同创”、脱贫攻坚、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开放发展等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职责作用相结合,特色民族节庆活动相结合,充分运用系列宣讲等常态化宣讲手段,扎实开展宣讲。
4.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农村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坚持一手抓换届,一手抓稳定,对竞争激烈的村,进行重点防范,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河口县桥头乡部门资产总额11249.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1.89万元,固定资产327.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257.17万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4642.9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88.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50平方米,账面原值16.2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22元。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0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