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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20240913-165646-246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0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08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文化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组织开展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示范州建设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12.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界人士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乡镇、农场管委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财务独立核算。设5个内设机构:民族宗教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拓展创新,总结经验,组织推广,更高层次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继续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2022年,我局将继续做好“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民族团结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活动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工作,确切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顺。 

  3.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和监督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二是按照省州要求完成7个抵边行政村小康村建设三是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使用扶贫和民宗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年底建设项目按时按量完成。 

  4.开展文化教育工作一是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范围,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编撰出版《河口县壮学志》)、民族文化优秀传承人才(苗族芦笙演奏-项有金)两个民族文化惠民实事二是根据州民委文件精神落实好2022年优秀民族大学生的奖励工作。三是全力筹办好2022年第十七届中国瑶族盘王节活动。 

  5.继续做好宗教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加1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0.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7万元,与上年对比比预算总支出增加18.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项目支出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77.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 

  2.2012350事业运行支出1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 

  3.2012399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支出7.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4.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0.7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5.2013401行政运行支出15.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0.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4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数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重点项目4个共7.7万元,其中民族事务管理工作经费3.1万元、民族宗教调研工作经费2.3万元、乡村振兴人员经费1.8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0.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34万元、劳务0.46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5.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与上年对比增加1.4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4.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7万元,固定资产7.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0800111 



附件【民宗局预算表202202180333281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