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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63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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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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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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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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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本级)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设有:指挥中心、政治处、反恐大队、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自贸分局、城区派出所、南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共21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十九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个持续深入推进”(持续深入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深入推进“国门铁警”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不断开创新时代河口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红河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边境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确保国门安全,人民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行政人员编制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9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在职民警157人,实有工勤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3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3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32.7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保险较去年标准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32.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32.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32.75万元(本级财力5432.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6.38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保险较去年标准有所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32.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保险较去年标准有所提高。项目支出11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剂项目支出人均标准,由去年的人均0.78万元,降低为人均0.4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详情如下: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协管人员经费的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40201行政运行3178.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96.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经费。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19.23万元,主要用于禁毒专干、绩效工作经费等;
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6.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4.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3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险补充。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9.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1.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2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162.3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1类工资福利支出480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8.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45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9万元,项目支出104.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产生的相关费用。
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3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警务辅助人员、退休职工、监所在押人员的相关费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公安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相关工作暂时停止开展。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公安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4.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7.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较上年未发生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末申请处置4辆车辆,今年计划购置4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处置至更新过程中运行费减少,购置新的执法执勤车降低部分车辆维护成本。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河口县公安局重点项目为“2022年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干部办公工作经费”已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安排76.82万元。
2022年度绩效目标: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个持续深入推进”(持续深入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深入推进“国门铁警”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不断开创新时代河口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红河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边境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确保国门安全,人民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公安机关运行经费5432.75万元,比2021年增加426.38万元,增加8.51%,主要原因是民警职工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保险较去年标准有所提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口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7543.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8.97万元,固定资产15113.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64.18万元,无形资产6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8.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83.5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2项,账面原值172.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河口县公安局预算公开表(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