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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
  • 索引号
    20240913-165629-516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73200000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与中央配套事项 

  七、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县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归口管理,对县融媒体中心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进行指导,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舆情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内容和质量。 

  8.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等。组织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9.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电影业的管理政策,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督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10.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推动全县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1.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明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2.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3.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各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农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定我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协调科、理论科、宣传教育科、文化艺术科、新闻与传播管理科、广播电视管理科、出版发行与版权管理科、网络舆情科、思想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科等10个内设科室,代管县文明办、县委网信办。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与全县70家单位签订《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印发《河口县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试行)》,每季度按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安全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全县各领域意识形态方面面临的形势及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已召开分析研判会议3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9月6日至9月30日期间,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党(工)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下发《河口县党(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选题计划》和《2021年全县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截至目前,2021年河口区县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举行7次,累计参学600人(次)全县57个党(工)委、党组累计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380余场(次),参学人员6200余人(次)。 

  3.组织开展河口县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理论宣讲比赛及学党史、铭党恩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在比赛中发掘、培养一批理论宣讲人才。组建由县委宣讲团、国门宣讲团、宣讲小分队组成的三级联动宣讲队伍40支共589人全县共开展面对面宣讲 4000余场次,受众8万余人次,开展文艺宣讲 5场次,推送音频宣讲内容20余条,覆盖受众10余万人次。 

  4.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每日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积分不少于15分,定期对各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情况将纳入年度意识形态考核内容,将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督促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学习。建立完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组织架构,壮大供稿队伍。截至11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刊登河口新闻作品100余篇。 

  5.精心策划系列庆祝活动。截至目前,河口县第十三届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顺利举办,我县选送一等奖获得者彭正代表河口县参加州复赛,最终荣获三等奖;面向社会大众征集以红色主题为主要内容的书画摄影作品100幅,举办翰墨丹青颂党恩主题书法绘画摄影展;以流动放映和定点放映的形式,展播红色经典电影11部46场(次);举办河口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晚会和河口县“两优一先”表彰暨“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大会,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精神血脉、汲取奋进力量;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河口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文艺展演活动5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热潮。制定印发《河口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社会宣传工作方案》,并于6月9日召开河口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社会氛围营造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工作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制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单立柱9面、灯杆宣传广告80面、国旗300面,造型1个,大型造型字2个、大型造型字3个、国旗灯箱70个,在滨江国际大楼展播“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灯光秀。 

  6.生动鲜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截至目前,河口县《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时序进度表》明确的11项重点工作内容41项具体任务,已启动38项,18项任务已完成,20项正常进行。抽调21名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召开8次县委常委会会议、2次领导小组会议、1次宣讲团宣讲报告会、1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更新完善工作任务。组建15个巡回指导组开展巡回指导,截至11月2日,收到《巡回指导情况反馈表》218份。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开展现场体验学习520余场次,受众5600余人次,开展“四个历史时期”专题、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专题研讨等学习共1760场次,全县455个党支部已全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走访慰问活动442场次,慰问覆盖206人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共计1405320元。县级四套班子制定“民生实事计划”36条,县处级以上领导(个人)为民办事清单87条,各级党组织共制定民生实事计划1012条,党员共制定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4499条,办结率均达到100%。 

  7.强化网络内容建设。截至目前,向省委、州委舆情部门上报舆情信息共177篇,获得省级采纳48篇,获中央采纳10篇。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值班值守制度要求,形成24小时值班值守专班,全面开展涉县舆情监测管控,今年来,监测到涉县舆情36件,完成交办36件,形成专报36期、月报11期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造成的舆情事故。规范属地传播平台。截至目前,针对网站8个,公众平台账号43个,APP程序2个等属地网络账号平台进行多次排查检查,下发《网络信息内容巡查监管提醒清单》5件,约谈部门1家,开展属地网络人士座谈会1次,持续河口县网络生态健康发展。 

  8.加快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按照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五个标准河口县融媒体中心建成广播电视台、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头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播发的全媒体平台,主流舆论阵地不断壮大。广播电视节目实现高清制作播出。于今年11月完成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网络视听监管和安全播出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开展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虚假广告和假新闻排查,排查相关广告385条(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旅局(文化执法大队)、商工信等部门开展“非法卫星”“黑广播”“伪基站”“境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检查4次,开展宣传活动1次,检查宾馆酒店15家,检查安全播出责任单位12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今年来,先后到桥头、南溪、瑶山、坝洒等地对与越南接壤的村寨开展广播电视信号监听监测,确保边境广播电视信号安全。切实做好“村村响”工程维护工作,维修“村村响”设备87台,大喇叭54只,深入基层安装维修“村村响”4次,确保农村广播优质响、长期响,保障“村村响”在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 

  9.深入推进“全民阅读”。联合县教体局、新华书店组织开展“好书相伴 快乐成长”暨“我的书我的梦”阅读实践征文评选活动。全县21个行政村(社区)、4个农场共建成农家书屋35个,社区书屋4个,每年投入近8万元更新补充各书屋出版物。完成全县农家书屋“三个一”工作,即设立一个“红色”图书专柜(专栏)、征订一套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四本)、开展一期“读红色故事 学百年党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引导全县农家书屋、城市书房开展主题党日读书班、各类阅读活动、宣讲会、朗诵比赛等59场(次),参与人员9000余人(次)。4月,完成我县出版行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印刷经营许可证”“以旧换新”工作。4月26日,圆满举办河口县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7月13日,组织我县KTV经营者同音集协代表开展“河口县卡拉OK经营者涉音像著作权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切实维护我县KTV经营者合法权益。2021年,将县融媒体中心纳入我县“扫黄打非”办成员单位,将滨河社区列为我县“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进一步壮大我县基层“扫黄打非”队伍。河口县槟榔社区和河口海关获“2020年红河州基层示范站点”称号。今年来,协调市场监管局、海关、公安局、教体局、文旅局等县“扫黄打非”办成员单位出动450余人(次)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30次,检查网吧、KTV、酒吧、出版行业、电影院等经营单位300余家次,查缴非法经营图书 30余册,销毁违禁出版物及假冒伪劣产品200余件。 

  10.制定印发《河口县2021年重大主题宣传方案》,挖掘我县各领域各行业的工作举措和特色成效。围绕今年宣传重点,精心策划,全力采写,扎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建党100周年、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大主题宣传工作。创新开办《口岸教体 多彩校园》电视栏目,目前已播出10期,反响良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县级各媒体平台2021年共发布新闻稿件42118篇次。 

  11.加强媒体沟通合作,形成外宣合力。2021年,先后组织接待了新华社、新华网云南分公司、云南广播电视台、红河日报社、红河广播电视台等县外媒体记者13批33余人,推出精品力作。2021年圆满完成河口县政府上线《红河热线》栏目工作,成功举办红河州“起飞质变——怎么看怎么办”河口专场新闻发布会和高质量建成沿边开放示范区专场发布会。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央视、人民网、新华网、云南日报、云南网、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等刊播河口稿件2234余条次,其中,中央级采用335条,省级采用678条,州级采用1191条。 

  12.围绕疫情防控、强边固防、美丽县城、民族团结、省级文明城市复查迎检等重点工作利用村村响大喇叭播放宣传音频363540余次,在城区设置大型单立柱体各类公益宣传广告40余面,开展“三下乡”、社会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1场次,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3.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力迎接云南省第五届文明城市复查,将涉及文明复查的10个测评项目、70项测评内容、99条测评标准逐项逐条分解细化,切实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创建年各项任务落实今年来,新申报省级文明村2个、文明单位1个、文明校园1个;州级文明村镇13个、文明新风示范村12个,文明家庭30户;县级文明村镇22个、文明单位8个。 

  14.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平台建设,提升志愿服务效能。截至11月5日,全县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931场次,累计参与人数95120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3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8.7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项目其他宣传事物支出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7.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0.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项目其他宣传事物支出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8.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人员变动项目支出32.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增加了绩效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3299款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13301款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2013350款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2013399款要用于支付宣传工作经费及驻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1款主要用于发放行政退休人员工资;2080502款主要用于发放事业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款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99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9999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101款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款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七、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5.4万元,较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6.09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0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76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1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1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相关规定,参照州级部门公用经费安排情况,结合我县保障部门运转的实际需要,为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制定本方案。 

  十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117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23万元,固定资产890.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7.8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0.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73200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