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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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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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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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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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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是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是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除教育、卫生外,原由上级业务部门主管的乡财政所和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事业乡实行以乡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原来承担的职责整合划入相应的综合办公室和事业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桥头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保密、档案、督查考评、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团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职责,负责应急、交通、民政、统计、市场监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人民武装等职责;参与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乡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分配、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桥头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国土资源调查、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防火巡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居民饮用水供应、河道日常巡查、防汛抗旱、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源林地保护;承担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党的事业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切实做好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边境和谐稳定、改善民生等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8%;
——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立足桥头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坚定不移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接续工作。在确保脱贫攻坚高质量圆满收官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772户289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后续帮扶工作,提升脱贫成效;健全返贫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已脱贫人口跟踪监测,定期开展贫情分析和“回头看”,帮助贫困群众提升发展技能,解除脱贫发展的后顾之忧;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持续推进产业振兴,强化乡村基础设施。认真做好各项试验示范,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稳健地发展好养殖业、水果、中药材、蔬菜、甘蔗等特色产业;建设健全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大力培育和引进有实力、能带动的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做精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2.坚定不移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排查边境管控存在的盲点和漏洞,持续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巡逻巡查,织密边境防控网络;健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偷渡行为的容留者、组织者、运送者,根除非法入境人员渠道。完善防控疫情应对预案,加强医疗物资保障,强化排查、留观隔离等措施,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配合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确保接种有序安全;强化防控措施,积极倡导社交文明新风尚,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木厂、古林箐等周边乡镇的联动合作,强化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努力将各类问题和风险消除在一线。
3.坚定不移抓好基础设施促投资稳增长。根据河口国门城市总体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要求,做好桥头乡整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及乡村道路建设,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快民族文化广场、水果交易市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管用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积极发展壮大和培育特色产业合作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发展,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通道”升格为“口岸”,盘活互市贸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放马哨、天才路、民族节日等资源,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和乡风民俗,开发具有桥头民族特色边境旅游,增强桥头吸引力、影响力;积极配合县交通局做好马河高速公路建设前期相关工作。
4.坚定不移建设生态宜居桥头。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暨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着力整治背街巷尾、河道、水库、公路沿线、农户房前屋后、家庭卫生、组内卫生道路等区域“脏乱差”现象,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七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美丽村庄”建设,对照“一档八条”标准,在打造示范、以点带面的同时,加大对一档标准村庄的整治,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加大对公益林区、水源林区保护力度。继续组织实施封山育林、陡坡耕地整治、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水源林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改善群众生活,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大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设施设备,积极支持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开展;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力争参保全覆盖;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解决困难群众就医、就学等问题;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安定、人民安康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6.坚定不移抓好边境维稳。把维护边境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加强党政军警民联防,强化边境管控。加大打击走私、反恐防暴、反邪教、三非人员等治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边境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工作,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和治安防范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网格化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积极支持驻军驻警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维护好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7.坚定不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服务群众,着力推行服务前移,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职能,落实窗口坐班制度,实现行政事务一站式办理,方便群众办事;严格控制文件、会议,做到“精简”与“规范”相互统一;坚持廉洁从政,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力构建政府为民服务新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财务总收入1438.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正常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有所增长,加之2021年预算包含项目经费62.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 1438.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8.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8.18万元(本级财力1438.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正常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有所增长,加之2021年预算包含项目经费62.7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1438.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3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预算支出包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平安建设工作、桥头乡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村“两委”换届工作等项目经费。项目支出6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7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27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5.87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包含项目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17.76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53万元,主要是因基本工资变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9万元,主要用于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及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38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动,导致基本工资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66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社区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及公用经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45.1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乡计生宣传员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新增后总体基数减少,相应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6.农林水支出262.66万元,反映政府农林水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工作的支出及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39.37万元,主要是因基本工资变动。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无列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的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无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贵单位到我单位下乡及时缴纳下乡伙食费。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10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4.3万元,预计公务接待130次,接待人次1050人,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就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压缩次数、降低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8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变动原因为按规定费用每年递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文化事业费绩效工作经费;人大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桥头乡十四五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设计费绩效工作经费;村“两委”换届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2021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为87.89万元,较2020年减少0.93万元,下降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为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下降的原因是部分耕地已改变用途,长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导致补贴对象拥有承包经营权证耕种的耕地不在补贴范围内,不予以补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0111
附件【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表.xlsx】
附件【附件2: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