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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33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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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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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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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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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0000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河口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河口县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县委巡察机构贯彻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网络舆情科)、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15个内设机构;14个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4个巡察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是:一是持续推进政治监督。紧扣“两个维护”,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重点领域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盯住权力运行各环节,提升整体效能。四是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五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8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5.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4.76万元,增长36.2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67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79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5.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5.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5.24万元(本级财力1785.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74.76万元,增长36.2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67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79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85.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4.76万元,增长34.7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上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67人,本年预算在职实有人数为79人);项目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增加项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494.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支出;
2.201(类)11(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的日常支出;
3.201(类)32(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4.208(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58.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133.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08(类)99(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8.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6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3.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 1765.24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21年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基本支出1765.24万元。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1522.15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43.09万元。
基本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1类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63.89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1179.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11.8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2.68万元。用于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02.01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用于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25万元,其中:离退休费支出58.25万元。
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1463.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7.00万元,津贴补贴509.99万元,奖金372.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5万元,住房公积金72.68万元。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9万元,其中:办公费50.5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差旅费20.00万元、维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4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用于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25万元,其中:退休费58.25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为保障部门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0.00万元。
项目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502类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项目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差旅费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4.16万元,较上年减少45.53万元,下降41.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29万元,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接待700人次。
接待费用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87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48.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下降64.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7万元,较上年无变动。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减少原因为已更换2辆公务用车,现还有1辆公务用车达到车辆最低使用年限,车况较差,需更换新的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安排项目1个,预期完成绩效目标如下:
河口县委巡察工作经费20.00万元。共有三级指标9个,指标值:完成巡察工作差旅费支付9.00万元;完成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维修费支付5.00万元;完成巡察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6.00万元;完成巡察工作4轮;完成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维修≧20批次;巡察工作完成率100%;2021年12月31期完成本年度巡察工作;支持和保障县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巡察工作人员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3.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开支。与上年预算数300.80万元相比减少37.71万元,同比下降12.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2200111
附件【附件2: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附件1:河口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