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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32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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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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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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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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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下达预算单位指标,审核预算部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并拨付财政资金。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河口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审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零基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统一办理预算指标的调整、划转、追加、登记等管理事宜,并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协调本级有关部门、科室的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管理各类专项资金;承担与县人大、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事宜,负责提供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国内财政拨款,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6、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导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应发工资数进行资金审核和工资统发。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范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贯彻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组织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专业考试;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12、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13、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县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支持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6、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7、参与协调本级投融资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回收、还本付息的相关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地方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18、研究拟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制度,并实施监督;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和备案工作;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制度建设。
19、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设2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意识形态、政务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开展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2、综合研究科(河口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
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管理彩票资金;负责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牵头编制财政五年发展规划和财源建设计划;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具体工作;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法规,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各项基金(资金);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牵头清理、催收财政周转金工作;承担河口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3、财政法规监督科
监督预决算公开;承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监督财政内部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执行;承担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
4、财源建设税政科
负责机关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的审核办理;负责调查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加强对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管理;承担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县市财政部门的税政工作;会同税务部门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财税制度改革工作。
5、预算科(体制管理科)
执行国家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县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年度预算平衡,承担县本级预算公开,审核和批复县本级部门预算,指导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管理转移支付资金;贯彻落实上级与本级收入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研究本级与乡镇收入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指导乡镇财政工作;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办理上级与本级、本级与下级财政结算等有关事项;负责基层财政投入资金测算、分配、拨付;承办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6、债务管理科
负责县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财政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财政支持投融资公司的政策措施;编制县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债券资金的使用。
7、绩效管理科
承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负责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建议。
8、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资金调度及分析预测;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9、国库支付科
负责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申报和授权支付预留印鉴;办理拨付各预算单位直接支付资金和下达授权支付额度;负责各预算单位财政工资统发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0、经济建设科 (生态资源科)
承担交通、发改、建设、工业、应急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承担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县级生态、自然资源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等。
11、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制定县级差旅费、会务费等经费标准;负责办理驻军、驻警有关经费事项;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2、科教文化科
承担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3、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4、农业农村科(河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农业农村发展资金;承担河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5、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价体系;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罚没物资处置管理工作。
16、对外合作科
承担商贸、投资、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联系单位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对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7、政府采购管理科
负责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审核县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监管政府采购程序;审批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18、会计科
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制度。负责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承担全县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监督全县预算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珠心算工作;对会计行业会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业惩戒。
19、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考核科)
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年检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财务重大问题,履行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负责汇总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有关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中介机构开展所监管企业的资产、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指定考核标准;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0、国有企业管理科(政策法规、规划发展和党群科)
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出资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参与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推进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组织编制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报告,参与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负责县国资局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国资局党组织和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起草县国资局重要文件和报告。
21、金融科
执行国家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配合协调国家金融管理机构对区域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监管;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县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协调金融机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2、金融监管科(合作科、稳定科)
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公安部门金融犯罪侦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配合推进全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河口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科级)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管理;审核县级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承担非税收入核算、统计分析;编制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管理;对财政票据统一调运、领购、使用、保管、核销进行管理;组织考核县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重点工作概述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重点任务介绍。一是强化财源培育,依法组织财政收入,逐步建立起以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和跨境旅游业为支撑的财源体系。二是强化民生保障,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群众幸福生活指数。三是强化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提高预算执行均衡度。四是强化财税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河口县财政局部门财务总收入 119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7.1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85.74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是本年预算中新增项目资金单位绩效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9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7.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7.11万元(本级财力1197.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85.74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是本年预算中新增项目资金单位绩效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97.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78.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正常晋升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保险金基数增加;项目支出28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8.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预算中新增项目资金单位绩效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12.03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类)06(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24.8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0.68万元,主要是2020年事业人员调出预算相对应支出减少。
3.201(类)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88.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78.92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中新增项目资金单位绩效经费。
4.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0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5.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3.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减少。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7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5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测算基数增加。
7.208(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4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9万元,主要是增加事业失业保险和工伤生育险的缴费。
8.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74万元,主要机关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78万元,变动原因2020年行政人员调出,医疗保险测算基数变动,医疗保险额减少。
9.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4万,主要事业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金,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变动原因医疗保险测算基数变动,医疗保险额减少。
10.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万,主要事业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29万元,变动原因保险测算基数变动,保险金额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7次,共计接待481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数量及金额。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变化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软件系统和网络使用、维护等经费
保障全县VPN系统、财政一体化系统等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及财政专网,内网的系统网络畅通。
(二)政采云卖场运营服务经费
搭建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和大数据预警监管为重点,涵盖政府采购各领域、全流程、多用户、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服务平台。
(三)2021年河口县财政局综合业务绩效工作经费
保障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县财政局中心工作,统筹工作落实,充分落实县财政局办公工作职责。安排财政局2021年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预算编制批复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效率,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经费
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监管的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五)驻村工作绩效工作经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对驻村工作人员选派工作“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处理办法》(红组通[2018]48号)和《红河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红办发[2018]90号)文件精神,对业务能力强以及列入单位后备养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驻村扶贫工作队中。
(六)河口财政局租赁聚鑫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经费
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政府采购监管的电子化、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七)驻村人员补助绩效工作经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对驻村工作人员选派工作“回头看”的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处理办法》(红组通[2018]48号)和《红河州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红办发[2018]90号)文件精神,对业务能力强以及列入单位后备养的优秀干部充实到驻村扶贫工作队中。
(八)2021河口县财政局疫情防控经费绩效工作经费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我局正常开展业务职能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趋势,合理使用经费。
(九)会计培训工作经费
组织开展《新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会计》后续培训、《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培训效率、覆盖率90%,加强改进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会计人才队伍。
(十)全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费
有效提高预算单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十一)银行手续费决算平台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费
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及时、准确支付;确保全县部门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5、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6、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7、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74万元,上年相比减少3.6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0111
附件【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附件2:河口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