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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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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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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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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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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河口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河口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稳定、消防、反恐、信访、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全县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评比表彰、队伍建设、人事档案管理、因公出国(境)管理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监督全县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省、州、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城乡低保、城乡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做好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待遇有关工作;做好1984年前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做好河口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按照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区划地名科。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县行政区域和地名工作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和辖区内乡、镇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级边界线争议,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对乡级边界线争议行使裁决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承担全县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区划资料信息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和统计、验收、上报工作。
(七)社会组织管理科。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指导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相关工作;负责县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落实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做好全县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工作;督促社会组织抓好党建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科学制定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正向激励与从严问责相结合,突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不断坚定政治信念。
(2)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1.城乡低保对象有效提升。2.动态管理城乡低保。3. 有效衔接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落实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4.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提升低保对象幸福感。5.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作用。6.关爱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沿边定补助推脱贫攻坚。9.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10.“60年代精简职工” 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发放。
(3)推进基层服务创新,加强社区建设工作:1.加强指导力度,落实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工作。2.落实村干部补贴长效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3.落实老乡干补助政策,确保补助及时发放。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活动工作。5.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6.社会治理创新推进;
(4)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1.“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 加强殡葬设施项目建设。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4.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5.养老服务工作。6.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7.区划地名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0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2.5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5.39万元,上升9.7%,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脱贫攻坚,政府加大民生投入,与卫健局职责分工,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0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2.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2.51万元(本级财力1302.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5.39万元,上升9.7%,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脱贫攻坚,政府加大民生投入,与卫健局职责分工,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2.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0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5.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脱贫攻坚,政府加大民生投入,与卫健局职责分工,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项目支出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20年河口县财政局试行部门绩效工作经费方案,用于支付部门开展工作业务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是0.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60.6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08项)2021年预算数为5.25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83万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4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1年预算数为37.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1年预算数为3.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0.16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2021年预算数为79.74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2021年预算数为209.21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2021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2项)2021年预算数为94.6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1项)2021年预算数为50.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生活救助(25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2项)2021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1年预算数为8.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72.81万元,项目支出29.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01类)42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01款)94.75万元,津贴补贴(02款)93.84万元,奖金(03款)47.5万元,绩效工资(07款)98.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8款)37.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9款)3.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款)20.8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款)3.58万元,住房公积金(13款)22.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28.65万元,其中:办公费(01款)8.4万元,水费(05款)0.1万元,差旅费(11款)1.3万元,培训费(16款)5.25万元,工会经费(28款)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款)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款)0.72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821.46万元,其中:退休费(02款)42.85万元,生活补助(05款)778.6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4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9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无变化,因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兜底保障任务较重,下乡指导工作较多等原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财政预算安排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4个项目资金共计29.7万元,殡葬项目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民丧葬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丧葬方式,积极推进火化率。救助困难群众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辅助完成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减少低保错评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临时救助及时、有效;特困儿童人员救助全覆盖、农村“三留守”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关爱保障、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并协助其返乡,为留在县人民医院精神科的流浪乞讨(精神患者)支付治疗费、生活,托养费等。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州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保证驻村人员生活补助,及时完成驻村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乡镇、农场管委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综合能力建设和综合服务水平。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所有项目均已据实编制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第《8.项目支出预算表》及《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残疾人“两项”补贴: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社区换届后需进行人员培训。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0111
附件【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附件2: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