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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hkxcz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6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卫生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卫生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局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河口县卫生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水卫生、化妆品卫生、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

2、依法受理和审核卫生行政许可、负责许可报批发证和管理工作。

3、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4、依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控制和处理。

5、组织专项卫生治理整顿工作,依法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血液制品、采供血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和废弃物等的监督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计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成立于2002年12月,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一名。下设有办公室、稽查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科、卫生许可管理科五个职能科室,本年未发生变化。

到2020年12月止,在职在编人员共有4人(其中公务员2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4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卫计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依托基层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切实做好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工作。

严格落实卫生监督信息定期汇总分析通报制度和专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制度有专人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和适用性。认真落实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强化卫生监督信息服务工作,扩大卫生监督信息引导社会消费的影响力。

3.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抓好卫生部《住宿业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落实,加大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力度,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二是要着力抓好小旅馆、小浴池、小理发美容店、休闲娱乐、商场超市和游泳等重点公共场所专项卫生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4.加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按照卫生部和国家安监局职业病防治监督新的职能职责分工要求,要围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职业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案件。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上半年,要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宣传、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图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题活动,强化厂矿企业职业防治主体责任感,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治健康维权意识。二是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和个人剂量监测为监督重点,督促放射诊疗单位落实放射工作人员岗前、岗内和离岗体检及在岗期间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完成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监测和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做好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健康权益。

5.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要重点做好集中式供水、学校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监督指导供水单位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水质监测制度及水性疾病监测制度,严肃查处供水企业违法行为,防止介水性疾病传播等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

6.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INI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重点加强小诊所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对医疗机构潜水处理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健康教育、学习环境监测、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疾病预防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7.认真开展消毒等健康相关产品及涉水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服务企业监督管理规范》,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质量监督监测工作,保证集中式餐饮具消毒质量安全;二是按照卫生部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顿规范,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财务总收9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6.03万元对比增加了12.39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工作经费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财政拨款收入 98.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44万元(本级财力98.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6.03万元对比增加了12.39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工作经费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预算总支98.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4万元,上年86.03相比增加7.8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而增减经费所致,项目支出4.64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4.64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是2020年1月以后执行的,所以在做2020年年初预算时未列入预算内进行核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2(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作经费。较上年执行数0.18万元,增加0.06万元,原因是年内增加退休人员所致。

2.208(类)05(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较上年执行数9.83万元,增加3.27万元,原因是年内增加退休人员所致。

3.208(类)05(款)05(项)2021年预算数为6.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执行数6.03万元相比,基本持平。

4.208(类)05(款)06(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准备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预算。较上年执行数3.03万元,增加0.97万元,原因是年内预计提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所致。

5.208(类)99(款)99(项)2021年预算数为0.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0.35相比,基本持平。

6. 210(类)04(款)02(项)2021年预算数为70.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人员公用经费的开支。与上年相比61.52万元增加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增加调资和绩效工作经费所致。

7.210(类)11(款)01(项)2021年预算数为3.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款。与上年相比3.86万元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8.210(类)11(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大病保险)。与上年相比0.21万元增加0.04万元,提高部分是标准调整所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此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此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无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1.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较上年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0.4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较上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7万元,较上年0.7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招待费的开支。与2020年预算11.45万元相比,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单位产生人员退休减少工会经费和人员经费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河口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件【卫生监督执法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