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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2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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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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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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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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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河口县桥头卫生院的主要职责如下:
1、基本职能:主要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实行聘用制,以岗位绩效和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绩效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每季度一次,将医务人员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对所属农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医疗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要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国家及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3、卫生行政管理职能:负责本乡镇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科、检验科,医学影像,药剂科,中医科,急诊科,B超室,心电图室,办公室,护理组,病案室,感控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后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二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服务、预防接种服务、传染病防治服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三是负责本乡镇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管理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预算人数比2020年增加,遗嘱补助标准比2020年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2.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2.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73万元(本级财力442.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预算人数比2020年增加,遗嘱补助标准比2020年有所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预算人数比2020年增加,遗嘱补助标准比2020年有所提高;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无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2021年预算数为27.42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减少1.91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今年放在了2100302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1年预算数为33.71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5.81万元,主要是因为有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03-乡镇卫生院(项)02:2021年预算数为355.04元,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107.79万元,主要是2021年此项预算数中在职人员增加,遗属部分今年放在2100302款。
4.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1年预算数为19.64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1.71万元,主要是从2021年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2:2020年预算数为1.16万元,较2020年执行数增加0.23万元,主要是有人员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786人次。
较上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河口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我部门重点工作包括临床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等,根据各项重点工作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确定了15条数量指标,15条社会效益指标,15条满意度指标,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立项依据
云卫基层发〔2018〕8号-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红卫发(2019)57号关于做好红河州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承担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服务人数和国家及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质量要求核定。
五、项目实施内容
向辖区内居民免费提供1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居民健康问题采取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资金安排情况
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收到上级补助资金,按照综合管理包、妇幼包、疾控包、健康教育包、卫生监督包、中医药服务包等分类,并根据县级专业机构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专项工作,每季度按上级要求考核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和接受上级部门及县级专业机构的考核,上级专业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先预拨、后考核、再结算”的办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经费进行管理,并根据考核的工作量核定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根据考核后的工作量按季度兑现经费。根据云财社[2018]26号文件,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减小资金结余比例。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综合管理包、妇幼包、疾控包、健康教育包、卫生监督包、中医药服务包等分类按期考核管辖村卫生室,对所属管辖片区居民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等等任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化。
八、项目实施成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疾病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附件【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