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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20240913-165211-430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08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协同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文化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组织开展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落实示范州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示范州建设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12)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界人士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场所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4)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乡镇、农场管委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5个内设机构:民族宗教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国家民委调研检查组已经圆满结束对红河州的调研检查工作,对红河州的创建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但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将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向着创建工作的更高目标迈进。 

  2、继续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活动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工作,确切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到群众中去,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顺。 

  3、继续做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5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6号)精神,巩固我县兴边富民行动成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将按上级要求协调各部门按时完成新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度任务。 

  4、继续做好文化教育工作。一是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范围,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二是继续落实好对2021年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工作。 

  5、继续做好宗教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做好宗教界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反渗透工作力度。三是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活动场”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相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少0.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万元(本级财力1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减少0.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预算总支出减少6.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减少;项目支出6.60万元 ,主要是2021年绩效做项目来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9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数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民族事务管理绩效工作经费 

  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凝聚信心、汇聚力量,顽强奋斗、艰苦奋斗,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二、民放团结宣传月活动绩效工作经费 

  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载体,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为红河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为加快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做出新贡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减少。 

  (三)财政管理专户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管理专户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0800111 



附件【附件1: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附件2: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