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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
  • 索引号
    20240913-165208-073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公安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设有:指挥中心、政治处、反恐大队、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自贸分局、城区派出所、南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共21个部门。 

  )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个持续深入推进”(持续深入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深入推进“国门铁警”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不断开创新时代河口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红河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边境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确保国门安全,人民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8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32辆,实有车辆3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0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06.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20.34万元,主要原因是边境专职辅警人员经费2020年8月移交红河州边境管理支队,专职辅警预算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0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0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6.37万元(本级财力5006.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20.34万元,主要原因是边境专职辅警人员经费2020年8月移交红河州边境管理支队,辅警保障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06.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0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6.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0.34万元,主要原因是边境专职辅警人员经费2020年8月移交红河州边境管理支队,辅警保障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25.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的人员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详情如下: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协管人员工资移交公安局后的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8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40201行政运行3177.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76.32万元主要用于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经费。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72.04万元,主要用于禁毒专干、绩效工作经费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53.0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险补充。 

  208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9.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万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 

  301类 工资福利支出346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3.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5.59万元,用于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  

  302类 商品和服务支出2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81.55万元(边境专职辅警经费移交红河边境管理支队)。主要用于支付 办公产生的相关费用。 

  303类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0.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警务辅助人员、退休职工、监所在押人员的相关费用。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万元,较上年减少76万元,下降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相关工作暂时停止开展。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万元年,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0万元,较上年减少70万元,下降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增长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上年末申请处置5辆车辆,今年计划购置5辆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处置至更新过程中运行费减少,购置新的执法执勤车降低部分车辆维护成本。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河口县公安局重点项目为“2021年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和“2021年基建项目评估监理审计绩效工作经费”,已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安排125.58万元,其中“2021年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经费”95.58万元,“2021年基建项目评估监理审计绩效工作经费”30万元。 

  2021年度绩效目标:全县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个持续深入推进”(持续深入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深入推进“国门铁警”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不断开创新时代河口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红河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边境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确保国门安全,人民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公安机关运行经费5006.37万元,比2020年减少1920.34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公安局边境专职辅警2020年8月移交边境管理大队管理,人员减少相关经费相应减少,同时,部分同志因调动或退休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也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河口县公安局2021年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1年边境地区综合整治绩效工作经费、2021年基建项目评估监测审计绩效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河财〔2020〕159号《河口县部门绩效工作考评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河口县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顺利开展为提供有力的经费支撑,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中的办案业务、办公及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评估监理检测审计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用于支付公安工作中的办案业务、办公及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评估监理检测审计等相关工作。、监所运行等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边境地区综合整治绩效工作经费95.58万元、2021年基建项目评估监测审计绩效工作经费3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年初计划,分四个季度进行申报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和使用绩效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三个持续深入推进”(持续深入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持续深入推进“国门铁警”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不断开创新时代河口公安工作新局面,为构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红河自由贸易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边境地区社会治理体系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确保国门安全,人民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附件【公安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