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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7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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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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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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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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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是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是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除教育、卫生外,原由上级业务部门主管的乡财政所和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事业乡实行以乡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原来承担的职责整合划入相应的综合办公室和事业中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桥头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一)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保密、档案、督查考评、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的日常工作。
(二)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团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三)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职责,负责应急、交通、民政、统计、市场监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人民武装等职责;参与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五) 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乡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分配、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桥头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二)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四)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国土资源调查、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防火巡护等工作。
(六)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居民饮用水供应、河道日常巡查、防汛抗旱、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源林地保护;承担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之年,也是我乡承前启后,统筹抓好全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扩大高水平开放,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0年,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八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446”的发展思路,即:闯出一条沿边开放发展的新路子,紧扣“打造面向东盟的加工制造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中越经济走廊创新合作示范区”三大目标,突出“转职能、建机制、育主体、强保障”四大抓手,狠抓“加工及贸易、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跨境电商物流”四大产业,落实“拓展大通道、打造大平台、强化大招商、培育大产业、实施大联动、推进大开放”六大任务,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朝气蓬勃、敢为人先、立说立行、善作善成”精神,围绕乡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总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党的事业,全力推动桥头高质量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4%;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6%;
——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1%。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立足桥头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实乡域经济发展,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做好桥头乡整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及乡村道路建设;加快民族文化广场、水果交易市场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建管用工作,及时化解出现的问题;积极发展壮大和培育特色产业合作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发展,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快交通、物流打造,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利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通道”升格为”口岸“,盘活互市贸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放马哨、天才路、民族节日等资源,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和乡风民俗,开发具有桥头民族特色边境旅游,增强桥头吸引力,影响力;积极配合县交通局做好马河高速公路建设前期相关工作。
(二)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好776户287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后续帮扶工作,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精准的举措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成效。健全返贫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已脱贫人口跟踪监测,定期开展贫情分析和“回头看”,坚持以增收减贫为核心,以提升扶贫开发整体效益为目标,瞄准贫困群体,谋划新的符合群众需求的产业项目,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找对穷根,明确靶向,帮助贫困群众提升发展技能,确保解除脱贫发展的后顾之忧。
(三)着力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改善人民生活,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入发展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做好优秀教师和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长效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文体事业。加大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设施设备,积极支持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发挥好文化育民、文化惠民和文化富民作用。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参保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解决困难群众就医、就学等问题。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强化落实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努力营造社会安定、人民安康的良好局面。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桥头。深入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着力整治背街巷尾、河道、水库、公路沿线、农户房前屋后、家庭卫生、组内卫生道路等区域“脏乱差”现象,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加大对公益林区、水源林区保护力度,严格采伐审批手续和监督管理,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继续组织实施封山育林、陡坡耕地整治、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水源林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不懈抓好边境维稳,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把维护边境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加强党政军警民联防,强化边境管控。加大打击走私、反恐防暴、反邪教、三非人员等治理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边境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全力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确保桥头边境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和治安防范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网格化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防止非正常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搞好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积极支持驻军驻警建设,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维护好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六)聚焦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坚持服务群众,着力推行服务前移,完善政务服务平台职能,落实窗口坐班制度,实现行政事务一站式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加快转变作风提效能,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持续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政府系统文件、会议,做到“精简”与“规范”相互统一,从制度源头杜绝滋生形式主义新变异,切实松绑减负,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坚持廉洁从政,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全力构建政府为民服务新生态。着力抓好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问题倒查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坚决反对腐败蜕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财务总收入132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5.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今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 1323.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3.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86万元(本级财力1323.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5.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减少3人,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今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1323.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2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相应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今年预算支出未包含项目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万元,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3.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2.36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未包含项目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13.2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28万元,主要是因基本工资变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9万元,主要用于村、组文化活动室建设及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9万元,主要是因基本工资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47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社区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及公用经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1.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村干部工资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支。
4.卫生健康支出55.38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乡计生宣传员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223.29万元,反映政府农林水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工作的支出及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214.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村干部工资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列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23.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少。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村委会人员工资。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的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贵单位到我单位下乡及时缴纳下乡伙食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0万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4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就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降低了接待次数及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6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6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6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项目基本概况。
(五)目实施内容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项目实施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苗族壮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15张)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0111
附件【桥头乡河口县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0030209144695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