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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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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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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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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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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0000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县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河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和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
十七、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5年,根据关于印发《河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意见》的通知,河办发【2015】52号,关于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河政办发【2016】34号,关于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室字〔2019〕26号,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12个。即1、办公室、2、法规综合科、3、企业信用综合监管科、4、市场综合监管科、5、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6、质标计综合业务科(河口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7、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8、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9、医疗器械和药品化妆品综合监管科、10、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监察科、11、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12、价格监督检查科。下设机构1个(行政机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机构6个。即1、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南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3、莲花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4、瑶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5、桥头乡市场监督管理所、6、老范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落地河口后,市场监管职责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增加,带来的是人员在知识应用水平的不足。计划明年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发放业务知识手册、点对点解答、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部门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市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是狠抓党内学习教育,继续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狠抓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式,进一步严肃问责追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强化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协助配合好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三、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强化沟通,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边境贸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合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依法实施管理,探索建立科学监管制度,加大对风险较高的食品以及在口岸检验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和项目的监控,大力推进边民互市食品从源头到市场销售的安全控制与追溯体系。二是紧扣消费热点,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探索建立市场、公安、商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网络共治,同时推进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网上监督检查,努力在打击河口地区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上有新的突破。三是继续加大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和规范,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村级涉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在库药械管理水平和质量,按照有关标准提出具体方案,规范辖区内药械使用行为。
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法治意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局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各项制度,规范立销案、自由裁量权、罚没物品处理、案件执行、移送等执法行为,加强案件核审,继续开展案卷评查,着力提高案卷质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纳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使其成为行政执法“规定动作”和“必备环节”。强化社会普法,结合“3·15”、“4·26”、“12·4”等重大节日,有计划地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完善市场监管内容,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二是继续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切实加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拍卖业、招投标和动产抵押物登记行为,严厉打击市场上利用格式合同进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三是继续推进我县商标战略的实施,继续开展“一所一标”工作,以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为关键,巩固和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格局。
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查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现场安全监察到位,对重点危险源设备检查每年至少1次。对安装、修理、改造、报废设备检查100%到位。继续做好节假日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督促列入排查治理范围的所有企业,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各种场所、各个岗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不留死角。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执法行动,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设备无证运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进行监察执法。坚决查处非法制造、无证或借证安装、无证或借证维修(改造)及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基本杜绝无证操作现象。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重处罚轻整改”的情况出现。
七、夯实基础,发挥好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制定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相关实施意见和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依托河口国家一类口岸经贸纽带作用,通过服务手段来帮扶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参与外贸活动,致力于把这些企业打造成全县边境贸易的龙头企业。
八、履职尽责,继续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餐饮服务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力度,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各环节、各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高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生产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查处力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 64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1050.81万元对比,增长27.56万元,增长比率2.62%。主要原因是将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收入,及人员变动增加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7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8.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37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1050.81万元对比,增长27.56万元,增长比率2.62%。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收入,及人员变动增加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8.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37万元,与上年1050.81万元对比,增长27.56万元,增长比率2.62%。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会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及人员变动增加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85万元,主要用于运转类工会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长11.85万元,原因是2020年工会经费预算单独列支款项。
2、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运转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增长1.68万元,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单独列支款项。
3、201(类)3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577.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588.12万元对比,减少10.36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支出。
4、201(类)3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30.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177.74万元对比,增长53.02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支出。
5、201(类)38(款)99(项)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与上年对比,增长18万元。原因是2020年保运转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3.3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70.84万元对比,增长2.53万元,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7、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1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19.58万元对比,减少0.42万元,原因是减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8、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86.14万元对比,减少10.59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支出。
9、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达到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3.12万元对比,增长10.81万元。原因是2020年达到退休人员增加。
10、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预算拨款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与上年对比,增长4.44万元,原因是2020年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独列支款项。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30.06对比,增长2.41万元,原因是每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属正常变动。
1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12.16对比,增长4.86万元。原因是每年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属正常变动。
13、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支出,与上年3.05万元对比,减少0.67万元。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支出属正常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8.3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078.37万元,与上年1050.81万元对比,增长27.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与上年824.18对比,增长56.22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9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134.48对比,减少43.39万元,原因是2020年保运转经费预算减少执法办案补助。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8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与上年92.15对比,减少14.73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减少6.8万元,下降13.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0次,共计接待1700人次。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委“九个严禁”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开支,公务接待呈逐年递减。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调研及县局工作交流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下降11.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元,下降11.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变动原因是:根据内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呈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各类专项检查,如打私、打传、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冻品、非洲猪瘟、粮食、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及散装白酒、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疫苗、化妆品等专项整治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重点财政项目预算。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134.48万元对比减少43.39万元,减少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是:减少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所以机关运行费预算与去年对比出现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15张)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1400111
附件【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8250601515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