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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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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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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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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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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7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河口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区和草原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机关下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的下属独立编制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
1、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
2、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3、河口瑶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4、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双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要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抓好林业各项工作落实。
1、进一步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服务宗旨意识,团结协作,不断增强本队集体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继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4、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的管理工作。
5、完成河口县域的湿地认定及保护小区规划工作。
6、加快推进退耕还林等重点项目的落实。
7、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完成云南大围山脆弱生境植物专项调查、天星蕨种群恢复研究等项目。
8、规范林权流转机制,完善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制。
9、继续深化林业改革,督促各乡镇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绿化工作进度,力争到2020年绿化覆盖率达到30%。
10、完成“省级森林县城”的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0.78万元,增长率-22.85%,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专项收入34.12万元和绩效考核奖励232.10万元,而2020年部门预算无此两项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6.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6.8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6.84万元(本级财力846.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0.78万元,增长率-22.85%,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专项收入34.12万元和绩效考核奖励232.10万元,而2020年部门预算无此两项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6.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0.78万元,增长率-22.85%,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包含专项收入支出34.12万元和绩效考核奖励支出232.10万元,而2020年部门预算无此两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服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工会经费支出。2019年计提的工会经费列入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8.2万元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退休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计提的退休公用经费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6万元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4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32.4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行政退休公用经费0.6万元单独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3.8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提标增加0.27万元及减少2020年事业退休公用经费0.48万元单独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中。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3.4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6.4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及职务变动导致养老金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6.8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当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单位记实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88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退休人员需记实的职业年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4.3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3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单位需缴纳的工伤保险1.1万元和生育保险3.21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1.5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3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6.64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的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6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而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单位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81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单位缴纳部分259元/年/人,比2019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单位缴纳部分343元/年/人减少84元/年/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5.6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0.05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数包含绩效考核奖励57.20万元,而2020年部门预算数不含此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478.27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75.6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数包含绩效考核奖励174.90万元,而2020年部门预算数不含此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1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项收入支出无预算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22万元。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15.09万元,增长率-22.46%,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数包含绩效考核奖励224.95万元,而2020年部门预算数不含此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5.96万元,增长率-42.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及业务费返还数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27万元,增长率0.48%,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增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9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0.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长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增长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9万元,较上年减少0.29万元,下降1.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批次,共计接待390人次。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增长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增长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5.96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2020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中县级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返还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15张)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700111
附件【预算-P0202008243716218324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