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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61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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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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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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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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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5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是承担统筹规划县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拟定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
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会同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是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八是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九是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按照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不同的业务监督管理范围设置了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分别为:办公室、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处。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公证处、河口瑶族自治县力远律师事务所。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设司法所10个,是县司法局派驻乡(镇)的机构,分别为:河口县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河口司法所、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南溪司法所、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桥头司法所、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瑶山司法所、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莲花滩司法所、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老范寨司法所及正在申报建设的4个农场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县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按照“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总体布局,着力推进法治河口、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执业化建设,履行好司法行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河口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职责使命。
1.加强党建党风,增强工作执行力。认真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将司法行政工作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下,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四个全面”思维,落实中央、省、州、县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增强工作执行力。实行人才战略,培养优秀司法行政人才,抓好队伍建设,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加强“五个过硬”方面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2.增强工作责任感,建成“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足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致力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的发展。河口县司法局将协调各方力量,建成“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整合动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将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到“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到“应驻尽驻”、“应上尽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人33,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司法局财务总收入43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437.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7.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56万元(本级财力437.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司法局预算总支出 437.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6(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82.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的调出。
2.204(类)06(款)50(项)2020年预算数为59.3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8.63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的增加。
3.208(类)05(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8.0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99万元,比2019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退休人员袁崇俊去世的丧葬费及抚恤金。
4.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35.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8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的调出。
5.208(类)99(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09万元,2019年执行预算数为0,因执数单列,所以无法比较。
6.210(类)1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13万元,变动原因是行政人员的调出。
7.210(类)11(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4.4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62万元,变动原因是事业人员的增加。
8.210(类)01(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0.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29万元,原因是人员的调出。
9.8.201(类)29(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5.56万元,2019年执行预算数为0,因执数单列,所以无法比较。
10.8.201(类)32(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0.48万元,2019年执行预算数为0,因执数单列,所以无法比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司法局预算总支出 437.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工资福利支出37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8万元、津贴补贴168.31万元、奖金7.57万元、绩效工资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万元、住房公积金25.8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07万元、工会经费5.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5.2万元、生活补助费2.8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3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加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6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60人次。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公务接等管理办法,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4.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的合理调度,减少重复调度,提倡“拼车”,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县司法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无。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5.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的调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15张)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