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613-662
-
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3-03
-
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五、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一级单位,内设工作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工作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精神,以及全国、省、州、县人代会精神,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以服务开放发展统揽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县委“13446”发展思路和“区县融合”发展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立法、监督、任免、代表等工作,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砥砺前行、真抓实干,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结合我县工作实际,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推进科学立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发展
(1)认真实施《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着眼新形势制定好立法工作计划,加强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促进社会各方积极有序参与立法活动。围绕自由贸易试验法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沿边开放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党的决策部署贯彻取得新成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基调,着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务实举措、注重工作实效、保障发展大局上狠下功夫,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紧紧围绕宪法和法律实施,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监督形式,督促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或专项工作评议,适时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改进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4)切实加强宏观经济监督,确保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良好。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202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美丽县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5)积极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助推工作不断改进。重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人民调解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访工作、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减税降费工作、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外事工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办理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审查意见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重点是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6)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同时,根据需要,适时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同时配合省、州人大到我县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7)坚持监督事和监督人相统一,继续组织开展工作评议。重点对县人民政府教育体育、民政等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
(8)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活动。进一步改进专题询问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人大作用,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对县城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督促脱贫攻坚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9)积极通过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重点对河堤建设、跨合区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视察。
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推动相关工作更规范
(10)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主动研究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重点抓好县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落实,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及时审查批准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1)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程序,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任前法律考试和向宪法宣誓环节,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积极探索通过年度述职、工作评议以及新的途径和办法,加强任命人员任后履职监督。
4、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推进代表作用发挥更充分
(12)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人大建设“两个机关”的要求,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工作,作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重心,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聆听时代声音、关注人民期待,使人大始终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生、解决矛盾的重要机关;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发挥好“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的作用,畅通和拓展渠道,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3)加强对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加大代表培训的力度,不断创新代表专题培训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提高履职水平。完善代表建议交办机制,严格按照《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办法》要求抓好督办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
5、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水平有新提升
(14)坚持以党建促工作的思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格落实执行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机关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县纪委派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15)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6)全面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17)继续扎实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好本单位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18)筹备和开好人大相关重要会议。筹备开好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和河口县县乡人大工作联席会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工资性收入减少,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5.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5.3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37万元(本级财力615.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工资性收入减少,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5.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工资性收入减少,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大会议经费减少,2020年无此项目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438.6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5.48万元,主要是部分工资性收入减少。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7.1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15万元,主要是2020年计提工会经费。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20万元,主要是2020年计提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84.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3.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2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计提工伤保险。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28.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拨款比例提高。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15.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类工资福利支出478.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8.30万元,津贴补贴207.44万元,奖金11.52万元,绩效工资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87万元,住房公积金31.19万元。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2.37万元,其中:办公费12.40万元,工会经费7.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02万元,其中:离休费16.16万元,退休费65.96万元,生活补助1.9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2.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4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0次,共计接待350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各专委室公务用车和开展调研工作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15张)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0111
附件【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