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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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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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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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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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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700000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及劝访工作;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对乡镇、农场和部门信访工作的指导;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设有:综合科、群众工作督办科、监察室。下属事业单位:信访信息技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信访局主要工作是接访来访群众,并受理合理诉求,进行交办、督办相关部门办理;做好重点人员及涉军群体的思想稳定工作,对越级上访的做好劝返工作;每月对全县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每年对信访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05万元,增长16.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05万元,增长16.95%。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7.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6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64万元(本级财力117.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05万元,增长16.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05万元,增长16.95%。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05万元,增长16.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05万元,增长16.95%,项目支出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68万元,增长31.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97万元,下降38.74%。
3、卫生健康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74万元,增长1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05万元,增长16.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05万元,增长16.95%,项目支出0.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7.6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05万元,增长16.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05万元,增长16.95%。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6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05万元,增长16.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05万元,增长16.95%,项目支出0.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类31款01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91.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3万元,增长51.69%,由于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201类31款99项的商品服务支出调整到201类31款01项增加所致。
201类31款50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5万元,增长41.71%,由于调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所致。
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万元,下降14.26%,由于经上级部门核查减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数造成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10类11款01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9万元,增长100%,由于上年无此预算。
210类11款02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4万元,增长100%,由于上年无此预算。
210类11款99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100%,由于上年无此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09.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92万元,增长32.56%,主要由于调整增加工资所致。
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87万元,下降55.08%,主要由于减少信访工作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0元。无变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次预算;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劝返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业务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9.87万元,下降55.08%,主要由于减少信访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3万元,固定资产34.29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五、201类31款01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
六、201类31款50项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事业运行。
七、208类05款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210类11款01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九、210类11款02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十、210类11款99项指: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700111
附件【00091河口县信访局_20190301081900201903070917054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