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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198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1600000 

      

  河口县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三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七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八是指导检查乡(镇)及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是办理省、州党委政法委、县委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现有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综治办、维稳办、政治处、执法监督室、610办、依法治县办。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河机编【201640号),增设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点工作概述 

  河口县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聚焦工作重心,主动回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推动国门政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并于当年5月被评为省级先进平安县,荣获红河州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得到省上通报表扬;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大幅提升,从多年来的129名左右上升到84名左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1.06 %,主要减少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2.7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79万元(本级财力262.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1.06 %,主要减少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2.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1.06 %,主要减少原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48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与上年200.83万元相比增加15.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与上年45.18万元减少8.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5.20万元,与上年216.14万元相比减少0.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6万元,与上年76.41万元相比减少4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3万元,与上年2.93万元增加13.7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2.7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62.79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32.6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2.7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6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32.69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收入减少32.69万元,对比2018年本部门综治工作经费32万元未纳入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减少32.69万元,2019年由于人员调动,人数比2018年少5人。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险费纳入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部门无项目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2018年预算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购置费;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加重,主要用于保障综治维稳、扫黑除恶、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万元,与 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大部分安排食堂就餐。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其他公开信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96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17.8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0.32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0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5.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用品开支;二是对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延长使用周期;三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河口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73.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44万元,固定资产42.51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中共河口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1600111 



附件【00008河口县政法委_20190301081127公开201903070432196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