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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rmzf/2024-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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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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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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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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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7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州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河口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本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乡(镇)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林业用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拟订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河口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十三)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林业局为行政单位,机关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造林绿化科、资源林政法规股、公益林管理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森林防火科。
河口县林业局管理的下属独立编制事业单位13个,分别为:林科所、林业工作站、苏铁保护站、种苗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农村能源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林业调查规划队、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消防队、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林业建设发展,要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件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抓好林业各项工作落实。
1、继续深化林业改革。一是按照《河口县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狠抓落实,实现森林资源管护新突破;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二是严格生态红线管控,确保森林生态安全。进一步完善公益林承包管护模式,监督协调配合承包单位对全县72.3万亩公益林实行承包管护。三是继续深化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四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做好林木权证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规范林权流转机制,完善林权管理、交易、服务机制。
2、加大植树造林。认真组织落实年度造林计划,重点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的落实;抓好防护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珍贵用材林产业扶持力度,全力巩固壮大河口特色林业产业集群;全力推进通道面山绿化,统筹、整合林业、农业、扶贫、环保、发改等资金,切实加大造林扶持资金投入,全面完成我县通道面山绿化任务。
3、加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补助资金兑付进度。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分赴各乡镇走村入户,深入造林地块,扎实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摸底调查工作。力争按照省州要求,在2019年8月底完成2018年度全部建设任务。
4、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紧紧围绕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分布情况,合理布局人力警力,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加大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的查办力度,严惩违规擅自开垦林地、滥伐林木等行为,从严管控、从快整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源头隐患。
5、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开展保护林地资源宣传工作。将保护林地资源宣传工作做到社区、街道、学校、林区、集市、和重点村寨、家庭,通过强化法制宣传、以案释法,用路边安置标牌广告、黑板宣传报、宣传单等载体将保护森林资源宣传深入到每一个角落,做到在林区和周边活动人都知晓,全力营造全民保护林地资源的良好氛围。
6、认真梳理在工作中发现的一地多证、林权证、土地证四至界限表述模糊不清、面积不符、保护区与农地重合、公益林区与农地重合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7、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把提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8、继续深入开展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9、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河口县林业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林业局为行政单位,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23.29万元相比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变动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7.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7.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62万元(本级财力1063.50万元,专项收入34.12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29万元相比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变动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河口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7.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3.29万元相比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变动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3.0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6.8万元增加26.21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提高的行政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新增退休人员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02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8.96万元增加15.06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包含提高的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9.82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99.18万元减少9.36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及职务变动导致养老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无此项预算数,较2018年预算数39.67万元减少39.67万元,主要是2019年无此项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5万元,2018年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10.15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4.02万元,2018年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34.02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8万元,2018年无此项预算,主要原因是2019年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新增大病保险单位部分2.8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支出(项)2019年无此预算数,较2018年预算数3万元减少3万元,主要是2019年无此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5.65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128.59万元增加87.06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数中包含机关综合考评奖、正常晋升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增加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653.94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437.94万元增加216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数中包含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公用经费增加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4.12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41.63万元减少7.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专项收入支出预算数减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57.52万元减少57.52万元,主要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河口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4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0.91万元,增长率37.45%,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4万元,增长率-3.37%,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及业务费返还数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6.26,增长率40.9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97.6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063.50万元,专项收入34.12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23.29万元相比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变动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7.6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063.50万元,专项收入34.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3.29万元相比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变动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97.6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063.50万元,专项收入34.12万元,与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23.29万元相比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变动原因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增加机关综合考评奖及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232.1万元及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44.1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林业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1097.6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57.52万元占基本支出87.24%;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4.15万元占基本支出7.67%;退休费、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4万元占基本支出5.09%。
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274.33万元,增长率33.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60.91万元,增长率37.45%;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84万元,增长率-3.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6.26,增长率40.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河口县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加大对退耕还林、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等林业项目监督、检查、核查力度,增加了车辆的使用次数,加上车辆老化,耗油量及维修成本加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河口县林业局根据工作安排,拟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河口县林业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31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加大对退耕还林、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管护等林业项目监督、检查、核查力度,增加了车辆的使用次数,加上车辆老化,耗油量及维修成本加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林业部门开展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工作;对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以及陡坡地治理工程等项目进行外业调查、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督查、指导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河口县林业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各项林业生产项目、各项林业工作发生的调查、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督查、指导等工作组以及横向联系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河口县林业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预算数86.99万元减少2.84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数基本支出中县级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返还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河口县林业局国有资产总额317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0.14万元,固定资产983.38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河口县林业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及《河口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选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完善评价指标、培训评价人员、实施现场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一系列规范有序的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健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升预算管理质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700111
附件【河口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071129089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