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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hkxrmzf/2024-0020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1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

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河口县接待办公室是县委办分管的一个办事机构,经费及人员均由县委办统一管理,接待办是为“五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接待好上级来宾和领导的机构,是“五办”沟通上下、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运转的枢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单位是: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我办把接待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把服从、服务河口新发展作为接待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次接待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共计接待来宾432批4547人次,同比2017年来宾批次减少612批11614人次,其中会议接待18批326人次,同比2017年减少57批 1399人次;招商引资25批302人次,同比2017年减少146批2003人次。2018年1-9月份接待经费同比2017年1-9月份下降55%(包含公务接待、外事活动、招商引资)。

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河办发〔2013〕27号)、《河口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河办发〔2014〕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办发〔2017〕18号)、《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接待工作的各项内容和环节渐趋规范,人、财、物之间的衔接更趋合理,工作运行高效顺畅,确保了各项接待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2.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2.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67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1(款)50(项)2019年预算数为98.82万。用于事业运行。

2.201(类)3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25.35万元。用于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25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4.86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6.210(类)11(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0.34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2.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109.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20万元,津贴补贴17.34万元,奖金1.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34万元 基础性绩效工资13.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5.8万元,绩效考核奖励29.7万元,住房公积金5.8万元。临聘人员补助25.35万元。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中退休费为3.2万元。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3.6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2.6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42.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2.6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无变动情况。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接待费是据实报销,收入情况:上年无结余,2019年各部门接待拨款收入142.67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支出情况:2019年各部门接待支出142.67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本部门无项目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无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实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2018年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化。无变化主要原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实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保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附件【00082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待办公室_2019021109153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