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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索引号
    20240913-164113-085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属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部全国妇幼机构的功能定位,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的相关要求及单位规模和管理,单位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财务、儿科、妇产科、功能科、检验、药剂科、后勤科、公共卫生科、医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⑴、计划生育妇幼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提供技术指导,生育与保健服务。 

  ⑵、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的法律、法规;制定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⑶、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做好避孕药具发放工作;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相关医疗服务; 

  ⑷、负责全县的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建立计划生育妇幼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妇幼卫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7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4.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4.14万元(本级财力766.7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7.4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4.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列208(类)05(款)”,主要用于单位退休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1.81万元;210(类)04(款)”,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7.26万元;210(类)07(款)”支出,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3.74万元;“210(类)—11(款)”,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4.7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874.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支出69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87万元,占基本支出5,与上年对比增加。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74.1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766.7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4.1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7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原因是我院积极开展扩大计划生育与公共卫生工作,加大投入,力求以更好的技术与设施提供服务。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211.54万元,原因是我院积极开展扩大计划生育与公共卫生工作,力求以更好的技术与设施提供服务,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为提高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用于救助危急孕产妇住院分娩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1万元,因预算没有得到批复,与上年对比减少。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万元。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1.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5.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8年预算数一致增减变动情况;运行维护费15.7万元,2018年预算一致增减变动情况;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3万元,2018年预算一致增减变动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其他公开信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总额867.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85万元,固定资产576.6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155.1万元,汽车103.5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17.94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附件【河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_201902280556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