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经河口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河口县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和25个乡镇单位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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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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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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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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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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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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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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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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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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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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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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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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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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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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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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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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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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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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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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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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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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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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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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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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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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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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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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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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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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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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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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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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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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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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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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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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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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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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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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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事接待接待人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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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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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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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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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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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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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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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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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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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基本情况
按2018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河口县共有74个县级单位和25乡镇单位使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682.77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813.83万元减少131.06万元,同比下降1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58万元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接待费326.26万元(外事接待费13.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2.84万元减少76.58万元,同比下降19.01%,国内公务接待5010批次(外事接待47批次),接待44265人次(外事接待1013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6.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10.40万元减少53.90万元,同比下降13.13%,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5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9.06万元减少52.56万元,同比下降12.85%;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4万元减少1.34万元,同比下降100%)。
从统计数据看,2019年河口县“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31.06万元,下降16.10%。主要做法: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河口县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合理安排接待住房和用车,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四是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云办发﹝2015﹞29号)及《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了《河口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河办发﹝2016﹞105号),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河口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河口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河口县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河口县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河口县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