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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6-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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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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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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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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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29日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长邓瑞同志的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就2017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按照县人大确定的目标计划,认真执行有关决议,积极落实县人大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全县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9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6%,比2016年决算数增收2,376万元,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11,85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收1,273万元,下降9.7%,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9.5%;非税收入18,13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收3,649万元,增长25.2%,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0.5%,非税收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偏高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质量。(收支具体分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是: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1,947万元(其中:“增消”两税返还收入78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8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457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43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273万元、边疆地区转移支付11,204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56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494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888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04万元、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4,6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6,76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2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1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4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319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3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7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65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22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6万元,调入资金478万元,收入方总计170,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882万元,上解支出24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5万元,支出方总计170,600万元,收支平衡。
收支和结余变化情况:收入方和州级结账后比年初报告增加1,747万元,一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493万元,即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45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万元(四舍五入差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万元(四舍五入差异),州对县年终结算补助增加33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万元(基金结余调入1万元);二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减少746万元。支出方和州级结账后比年初报告增加1,747万元,一是上解支出中代扣代缴手续费比年初报告增加15万元,地税经费上解比年初报告增加187万元,增加法检两院上解经费1,39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3万元;二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减少746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1.6%,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453万元,下降55.6%。其中:最主要收入来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620万元,同比减少6,748万元,下降5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1.2%,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692万元,下降50.8%。(收支具体分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三、四)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本级基金预算收入5,162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1,238万元,上年结余19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20万元,收入方总计7,91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480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20万元,支出方总计7,80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114万元。
收支和结余变动情况:收入方与州级结账后相等;支出方与州级结账后比年初报告增加1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增加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国有企业净利润的20%部分),为年初预算数228万元的21.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全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014万元,同比增收30,338万元,增长95.8%。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25,1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040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8,309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4,47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1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0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94万元。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622万元,同比增加22,697万元,增长68.9%,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23,2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34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7,93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77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9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360万元。本年结余6,3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087万元。
收支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工作,收支包含2014年10月—2017年12月期间的收支,存在不可比增长因素;二是河口县农垦企业经营亏损,无力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欠费情况严重,保险费征收率低;三是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及农垦企业欠费,导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领取失业金人数及人均领取的月数减少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减支;四是近年来保险待遇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随之增加。
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效果
2017年,面对国内经济发展依旧严峻复杂的形势,全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各项决议。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有效推进各项财政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财政收支实现新突破。一是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突破4亿元大关,完成4.3亿元,增收0.3亿元,增长7.5%;二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又上新台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亿元,增收0.24亿元,增长8.6%,增幅位居全州13个县市第1名;三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新的突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2016年突破15亿元的基础上,2017年突破16亿元大关,达到16.39亿元,增支0.82亿元,增长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位居全州13个县市第6名。
(二)服务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利用财政贴息、担保、奖励、补助等政策,拓展财源增长空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二是整合各类财政资金,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融资,协助跨合区落实州级转贷资金(新增债券)1亿元用于跨合区建设;三是利用县级转贷资金(新增债券)0.3亿元重点支持县委党校和入城景观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国有平台公司运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1.8亿元,启动了口岸森林公园、县中医院、口岸体育场、国门形象提升改造、槟山公路二期、大田房水库等一批重点项目;四是争取中央省州各类补助资金共计5亿多元,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亿元,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民生保障得到新提升。积极调整公共财政投入领域,着力补足民生短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完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和社会养老等民生体系建设。2017年,全县各类民生支出12.31亿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75.52%。一是教育、医疗、“三农”、社会保障等支出持续较快增长,足额兑现了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村干部工资待遇;二是城乡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持续提高;三是统筹资金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优化工作生活环境。
(四)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将县级所有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四本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编制、同步上报、全口径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全县政府和部门预算信息全部按规定时限和公开要求,在县级公开平台网站公开预算部门103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改变部分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开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4万元,下降13%。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7年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5,2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4,720万元,节约资金48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年终对农业投入专项资金项目,人社部门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整体绩效评价,监督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五是加强全县债务管理,制定了《河口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河财发〔2016〕43号),规范了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举借行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之内。
(五)依法治财迈出新步伐。一是适应新预算法要求的预算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出台了涉农资金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以及会议费等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财政工作运行监督力度的同时,紧贴财政工作实际,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制约,从机制、制度上采取分权、量权、制权的综合措施,用分权制约来杜绝个人说了算,用“阳光作业”来防止“暗箱操作”,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在县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下,我县财政收支稳步增长,民生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受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大、“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实施等因素影响,我县财政收入减速换挡成为新常态,保持财政收支平衡面临严峻考验。对此,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把河口建设成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国门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表.xlsx】
附件【河口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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