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 主 财 物 认 领 公 告
河市监财告字第(2020)1号
2020年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间,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河口县公安局河口城关边境派出所在打击非法销售口罩行动中扣押的涉嫌违法经营的口罩,货物详见《河市财字(2020)1号》。
因上述货物的货主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请相关物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前来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到的,本局将对该批物品作无主财物处理。财物中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我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先行处理。
附:《河市财字(2020)1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3-3427863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