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公告
经核查,河口宝云商贸有限公司等86户企业(名单附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没有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25日在云南经济日报上送达了听证告知公告,依法履行了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九款之规定,我局已依法作出吊销上述86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六十日内向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河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河口县人民法院起诉。
名单详见附件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