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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4128-931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08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 主 财 物 认 领 公 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市监财告字第(20183

2018929日,河口县公安局城关边防派出所移交本局一辆在打击走私行动中扣押的涉嫌运输走私货物无牌电瓶三轮车,涉嫌车辆特征详见《河市财字(20183号》。

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请相关物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前来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到的,本局将对该批物品作无主财物处理。财物中属于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易长期保存的货物,我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先行处理。

附:《河市财字(20183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3-3427863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附件【20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