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市监许撤〔2021〕02 号
河口美英足疗店等食品销售经营单位:
因你们停止食品销售经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公示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信息详情统计表(食品销售)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