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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4011-885
  •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关于口岸经营服务管理的公告

  当前,我县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阶段,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面临新挑战。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及时发现并消除口岸服务不合理、收费不规范行为,降低进出口企业经营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公告如下:

  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单一窗口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服务价格定价及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标价内容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各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要在经营场所、企业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其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企业收取的费用是代收费且收费性质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需公示实际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性质、行业主管部门、收费文件依据等内容;企业收取的费用是代收费且收费性质是市场调节价的,需公示实际收费单位、收费性质、收费项目、服务内容等。

  如发现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信箱地点:河口县曼章三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873-3427863,电子邮箱:1500783396@qq.com。

  河口县纪委县监委举报信箱地点:河口县北山福康路河口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举报电话:0873-3451235,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honghezhou/hekouxian/m/。

  

 

 

 

河口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