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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400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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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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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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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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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招领公告(河市监财告字第(2022)04号)
2022年12月20日,河口县公安局水上边境派出所移交本局一批在南吉桥沙厂附近巡逻时发现的无合法来源药品和抗原检测试纸,详见《河市财字(2022)04号》。经调查,仍无法与货主取得联系。
因上述货物的货主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请相关物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前来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到的,本局将对该批物品作无主财物处理。
附:《河市财字(2022)04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3-3427863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无主货物清单河市财字(2022)04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