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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索引号
    hkxscjdglj/2025-00095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风险提示

岁末年初是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的高峰期,婚宴、团圆宴等活动集中,由于场地条件有限、加工环节复杂、人员流动频繁,食品安全风险相应增大。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报告备案

(一)聚餐举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聚餐活动全程的食品安全负责。应自觉履行报告备案义务,提前向本地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或协管员报告聚餐时间、地点、人数、菜单、厨师等信息,以及是否饮用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主动接受监管部门指导监督。

(二)承办厨师(服务队)应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对加工操作过程的安全负责。鼓励主动进行健康检查。

(三)村(社区)委员会应协助乡镇食安办做好本辖区集体聚餐的登记备案、风险提示、现场指导等工作,及时掌握信息。

二、规范操作过程,严防风险隐患

(一)把好原料准入关:采购食品原料、调料应从正规渠道选购,索取凭证,确保来源可溯。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产品以及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未烧熟煮透的豆角(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

(二)把好人员健康关:厨师及帮厨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凡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消化道及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一律不得参与食品加工。操作期间须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规范,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加工前后及接触食材、工具后,须用流动清水彻底清洗双手,避免徒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三)把好加工制作关:

1.生熟分开:加工工具、容器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2.烧熟煮透:食材特别是畜禽肉、水产品、豆浆等必须彻底加热,确保中心温度达到安全标准。

3.安全存放:熟食成品应及时食用,常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需存放的,应在冷藏(0-8℃)或热藏(60℃以上)条件下保存。隔餐食品必须彻底回烧。使用醇基燃料需专人管理,添加颜色警示并标注危险标识,单独存放于远离餐饮区的位置,严禁与白酒混放以防误饮。严禁在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或来源不明、无合法证明的散装白酒及泡酒,严防酒精中毒和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发生。

4.清洗消毒:餐具、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有效消毒(煮沸、蒸汽或使用合格消毒剂),保洁存放。

(四)把好环境设施关:食品加工和就餐场所需距离粪坑、垃圾场(站)、畜禽圈舍等污染源25米以上,选择场地平整、通风良好的区域,并提前清扫消毒,消除病媒生物滋生等隐患。食品加工时要配备必要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及清洁用水。临时搭建的操作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

三、严禁加工毒性中药材,守住安全底线

严禁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草乌、附子等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有剧毒,0.2毫克即可中毒,3至5毫克即可导致死亡,普通加工方式无法消除毒性。农村集体聚餐严禁以任何形式加工、食用此类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包括以此泡制的药酒。

四、践行节约理念,反对餐饮浪费

农村集体聚餐、家庭自办宴席举办者和承办方应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根据聚餐人数科学规划食材采购量和菜品分量,杜绝宴席攀比,杜绝大操大办。推行小份菜、按需加菜模式,引导就餐人员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鼓励剩菜打包,减少食物浪费。但应注意打包食物的保存和再加热安全。将文明聚餐纳入村规民约,摒弃不良饮食陋习。

五、做好应急处置,及时报告求助

若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需立即停止供餐,立即送患者就医,并保护好就餐现场,封存剩余食品及原料。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乡镇及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可以向举办人(承办人)提出意见,及时提醒其改正。

六、加强宣传引导,共筑安全防线

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提高举办者、承办者和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

食品安全无小事,预防控制是关键。请广大农村居民、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岁末年初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河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