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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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scjdglj/2025-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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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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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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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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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限期公示2023、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的公告
经系统核查,晟裕对外贸易(河口)有限公司等131户企业连续2023、2024两个年度未报送企业年报,已按规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请相关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s://amr.yn.gov.cn/notice/user/popup_login)公示2023、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同时提交信用修复申请,无继续经营意向的,请及时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对逾期未补报年报、提出信用修复或公告注销的企业,我局将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吊销相关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法定代表人将进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库,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审批与信用监管科
联系电话:0873-2422206
附件:连续两年未报年报拟吊销企业名单(2025年)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附件:连续两年未报年报拟吊销企业名单(2025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