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
索引号hkxscjdglj/2026-00025
-
发布机构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3-25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抽查计划的函
县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9项)》《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6项)》《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项)》印送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按照“谁组织实施、谁制定方案”的要求,按照部门抽查计划制定部门抽查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按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涵盖“双随机、一公开”与“一业一查”),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共同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抽查时间、抽查流程、结果处理等内容。
二、全面完成抽查任务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省州县三级计划任务时间完成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抽查事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原则上由牵头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
(一)省州局组织实施的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双随机抽查计划由省州局统一组织实施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至各管辖部门,各管辖部门不再制定抽查方案,根据要求及时认领并做好属地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
(二)县级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双随机抽查计划由县级部门组织实施的,由各成员单位制定抽查方案,并做好属地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三、周密组织计划实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规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各成员部门在实施双随机与一业一查抽查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规定,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
(二)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
各成员单位在制定抽查计划和抽查方案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着力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对A类低风险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非现场检查;对B类风险一般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风险较高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高风险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主动实施现场检查。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
(三)严格检查结果分类处理,提高结果处置规范性。
通过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比例。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到发现问题100%处理。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扎实推进“一业一查”试点,强化经验总结与示范带动。
目前“一业一查”模式正处于试点阶段,各试点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统筹、规范流程、注重实效。要实时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梳理典型做法、共性问题和解决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非试点单位要主动对接、提前研究,为后续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奠定基础,共同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
(五)严格完成时限。
各成员单位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抽查计划,并完成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等工作。县级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适时对开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河口县市场监管局李永忠,0873-3422206。
附件:1.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9项)
2.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6项)
3.《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项)》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9项).xls】
附件【2026年度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6项).xlsx】
附件【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项).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河口概况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河口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32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