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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kxzfbgs/2025-0010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比选河口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河口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依据政府采购规定及相关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比选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口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二、服务费用及对象

(一)服务费用。4800元/人/年,总计192000元。

(二)服务对象。涵盖河口镇和南溪镇,共计40名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形式及内容

(一)服务形式。以上门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社会服务。

(二)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具体内容应依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定制。每年服务次数不得少于48次(每周1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确保残疾人在家中即可便捷获得家政服务、康复支持、紧急援助及各类关怀与帮助。

四、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二)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且具有开展相应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三)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履约声誉。

(四)依法成立,手续完备,财务制度规范,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具有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资质。

(五)具备基本的托养服务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名所需材料

参选服务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

(一)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二)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五)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六)专业服务团队名册(含姓名、岗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服务方案大纲(含服务理念、模式、预算等核心内容,供资格预审参考)。

六、报名时间、地址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31日。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873-3451191。

电子邮箱:84508161@qq.com。

联系地址:河口县群团联盟办公大楼六楼县残联教就科办公室(原老电影院六楼)。




河口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