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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nynchkxjsj/2024-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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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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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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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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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促进农业机械规范化使用,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安办〔2021〕3号)文件要求,截至2024年11月1日,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已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变型拖拉机存量为零,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1日起,凡是在我县注册登记、悬挂或使用“云25”开头的变型拖拉机(新天力、农友、都兴等)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均公告作废,不得再投入使用。
二、请县内的变型拖拉机(含无牌无证变型拖拉机和红河州以外落户的外籍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自行联系报废公司进行拆解报废,若继续使用已注销的变型拖拉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强制拆解报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变型拖拉机所有人承担。
三、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鼓励老旧农业机械进行报废更新,于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变型拖拉机报废的,可以到河口县农机监理站申请农业机械报废补贴,报废农业机械的残值为机主所有。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注:无牌无证变型拖拉机、红河州以外落户的外籍变型拖拉机不在我县农业机械报废补贴范围内)。
河口县农机监理站联系方式:0873-3451347;
河口县报废回收公司联系方式:0873-3052046。
附件: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修订)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