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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
    共青团河口县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招募志愿者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打造河口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扶贫助困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弘扬新风正气,展示新时代河口青年亮丽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励带动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为河口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共青团河口县委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广泛招募志愿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服从安排、尽职尽责,愿意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公益活动,能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不计报酬

(四)身体健康,年龄18—45周岁。

二、招募方式

(一)单位推荐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加志愿者队伍,设有团组织的部门至少推荐1名。(报名表见附件)

(二)个人报名

一是登录河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k.hh.gov.cn/),下载填写《河口县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填好后发到团县委邮箱hktxw@163.com,经审查合格后,团县委将以电话或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二是直接到团县委(北山行政中心605室)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进行报名。(联系人:徐巧,联系电话:08733451319

三、招募时间

单位推荐报名时间截至2017113个人报名时间不限。

四、服务范围

(一)向孤寡老人、残疾人、失业人群、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志愿服务。

(二)参与全县各类重大赛会、节庆活动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参与文明礼仪宣传文明交通宣传,生态环保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植树绿化,文、教、卫、法制宣传等志愿服务工作。

(四)深入乡镇(农场)、社区、村,开展扶贫助困等多种服务工作。

(五)为城市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六)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七)为青少年宣传讲解、组织演练安全、急救、防火、防灾等自护知识;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等志愿服务。

维护和代表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保障激励机制

(一)发放统一的志愿者衣帽。

(二)提供培训及相应的劳动保护。

(三)部分志愿服务活动可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视服务时间待定)。

(四)评选优秀志愿者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志愿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发动,做好宣传引导志愿服务是一项为社会、为群众义务服务的有益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宣传志愿者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大力推广志愿服务精神。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事业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招募为契机,在本辖区、本部门建立一支高素质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各单位请于2017113日前将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统计表报送团县委

 

附:1河口县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河口县志愿者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河口县委

                     20171024



附件【河口县志愿者注册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