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打造河口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扶贫助困等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弘扬新风正气,展示新时代河口青年亮丽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激励带动社会各界以实际行动为河口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共青团河口县委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广泛招募志愿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服从安排、尽职尽责,愿意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公益活动,能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不计报酬。
(四)身体健康,年龄18—45周岁。
二、招募方式
(一)单位推荐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报名参加志愿者队伍,设有团组织的部门至少推荐1名。(报名表见附件)
(二)个人报名
一是登录河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k.hh.gov.cn/),下载并填写《河口县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填好后发到团县委邮箱(hktxw@163.com),经审查合格后,团县委将以电话或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二是直接到团县委(北山行政中心605室)咨询并领取相关表格进行报名。(联系人:徐巧,联系电话:0873—3451319)
三、招募时间
单位推荐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1月3日;个人报名时间不限。
四、服务范围
(一)向孤寡老人、残疾人、失业人群、贫困家庭、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志愿服务。
(二)参与全县各类重大赛会、节庆活动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参与文明礼仪宣传,文明交通宣传,生态环保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植树绿化,文、教、卫、法制宣传等志愿服务工作。
(四)深入乡镇(农场)、社区、村,开展扶贫助困等多种服务工作。
(五)为城市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六)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七)为青少年宣传讲解、组织演练安全、急救、防火、防灾等自护知识;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等志愿服务。
(八)维护和代表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保障激励机制
(一)发放统一的志愿者衣帽。
(二)提供培训及相应的劳动保护。
(三)部分志愿服务活动可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视服务时间待定)。
(四)评选优秀志愿者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志愿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发动,做好宣传引导。志愿服务是一项为社会、为群众义务服务的有益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宣传志愿者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大力推广志愿服务精神。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事业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招募为契机,在本辖区、本部门建立一支高素质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统计表报送团县委。
附:1、河口县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河口县志愿者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河口县委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