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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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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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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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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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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河口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 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4〕2号)文件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拟于2017年7月5日—7月7日对我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现予公告,干部群众如需反映情况的,请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联系电话:3451523、3451100、3451095(传真)
电子邮箱:615586358@qq.com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