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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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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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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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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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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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2020年度县级美丽河湖公示
评定为河口县2020年度县级美丽河湖名单
河湖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河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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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概况 |
红河河口县城段 |
河口县 |
城镇河段 |
红河河口县城段,所属红河流域元江水系,起始河口镇北山社区,终止南溪河与红河交汇口,总长约5公里,设立省级河长1名,州级河长1名,县级河长1名,乡级河长1名,村级河长3名。已建成河堤5公里,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沿岸绿化率100%。已建成滨河公园,建成滨河景观带总长3544.17米,景观面积205984.37㎡,设置滨水步道、音乐喷泉、公众健身设施、遮风避雨等亲水平台,照明有165盏路灯,公厕4座。 |
槟榔寨水库 |
河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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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 |
槟榔寨水库位于河口县城郊槟榔寨上水头的红河流域支流槟榔河上游地段,坝址位于河口县县城北边槟榔寨上水头河口烈士陵园附近,距县城公路里程约7公里。工程于2002年8月15日开工,2007年12月竣工,总投资3200万元,水库水面面积0.14平方公里,从坝洒农场金厂河引水,是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城市防洪的小(1)型水利工程,设有槟榔寨水库管理所,在编事业人员4个,自收自支人员10个,主要负责槟榔水库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设立州级河长1名,县级河长1名,乡级河长1名,村级河长3名。已划定槟榔寨水库一级保护区3.05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0.37平方千米,修建围墙及防护网2100米,植被绿化30亩,安装监控设施11个,新建垃圾池、道路等。 |
为推进我县美丽河湖建设,满足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的要求,打造让流域内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流(河段)、湖泊及水库。我县开展行政区域内县级美丽河湖评定工作 ,择优评定红河河口县城段、槟榔寨水库为河口县2020年度县级美丽河湖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河口县河长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0年9月8日起到9月14日止。
四、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方式。联系部门:河口县河长制办公室,河口县河口镇北山社区行政中心219,邮箱:hkxszyk@126.com。
举报电话:县河长办0873-3451153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