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3369
-
发布机构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8-28
-
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进行管理的意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进行管理的意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举行< 关于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进行管理的意见(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关于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进行管理的意见(草案)》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下午15:30在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周学华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肖昌国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柏宇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洪斌 河口县政府办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科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王 卿 河口县人大社建委主任委员(人大代表)
李洪文 中共河口县委巡察办副主任(政协委员)
周志慧 河口县政协委员联络委主任(政协委员)
钱艳萍 云南彰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工作者)
张 磊 河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光全 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柳君 河口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凯 河口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韦潇潇 北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代表)
黄建红 槟榔社区治保员(社区代表)
蒋 俊 合群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社区代表)
李珊彦 滨河社区副书记(社区代表)
吕 颖 全兴贸易公司住宿楼居民
侬凤康 紫檀星苑小区居民
余立威 明珠广场居民
梁有兵 恒通小区居民
朱顺凯 枫华小区居民
陈登伟 红桥广场居民
(五)听证旁听人
李 林 河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周 茜 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杨辉泽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黄绍思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将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纳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进行管理的意见(草案)》(听证稿)及其说明随本公告已经在第1号公告确定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