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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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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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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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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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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关于举行《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1.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6月上旬。
2.听证会地点:拟定于行政中心。(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第2号公告)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5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事项有关的公民7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8至1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推荐、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信函寄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邮政编码:6613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3-3451316;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hh.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141363634@qq.com。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8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将于2020年5月2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和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建斌,0873-3450986,电子邮箱:1141363634@qq.com。
附:一、《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二、《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听证代表推荐表
三、《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
四、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