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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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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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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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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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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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红十字会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公示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河口县红十字会联合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发出爱心捐款倡议书,向社会募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现将截止2020年2月24日之前收到的捐赠款物进行公示(第二次),敬请社会监督!
截至2020年2月24日,河口县红十字会接收到疫情防控捐赠款共计人民币1370852.76元。其中:定向用于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捐赠款287028.6元,268573.6元已转武汉市红十字会,剩余18455元在办理中;定向用于湖北省咸宁市疫情防控捐赠款340634元,已转咸宁市红十字会;定向用于桥头乡疫情防控捐赠款7049.5元,已转桥头乡;定向用于瑶山乡牛塘村委会礁堡二组和梁子村委会戈鸟小组疫情防控捐赠款100000元,已转瑶山乡;省红十字会下达用于河口县疫情防控捐赠款100000元,已按规定划转河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使用;定向用于河口县疫情防控捐赠款437830.66元和未指定意向疫情防控捐赠款98310元,共计536140.66元,已按规定划转河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使用。
累计接收捐赠入库物资折合人民币939350元,出库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939350元。
附:捐赠统计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0年2月24日
(以上明细如有纰漏,请及时与河口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873-3422270)
再次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倡议,伸出援手,助力河口县打好这场疫情防控战。如有定向捐赠意愿请备注说明或电话告知。
捐赠方式:
1.现金捐赠
接收地址:河口县环城路11号县红十字会办公楼二楼
2.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河口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银行帐号:3900015721530012
开户银行: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附件【河口县红十字接收现金捐款明细表(公布).xlsx】
附件【红河州红十字会系统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的情况统计表(以此为准)(公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