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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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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河口县委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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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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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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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公告
河口县第一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县情特点,制定符合本单位(部门)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州普法办和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单位(部门)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开展在立法过程和执法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结合与本单位(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五)做好本单位(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年初及时将普法工作计划报普法办,年底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报普法办。
2.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一)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结合地方人大立法规划编制,提前谋划我县下一步立法重点。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衔接和平衡发展。大力宣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使社会公众熟知并监督落实,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题,突出重点,加强规划纲要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
3.结合发改部门职责,做好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在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招标投标管理方面、价格管理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政府投资条例》,持续规范投资行为,促进投资领域公平竞争,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4.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价格法》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5.认真研判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法治宣传。完善法治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针对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深入宣传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的《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法规解读宣传。
(二)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中小学每周《道德与法治》课、班会课、校会、少队课、黑板报、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LED滚动视频等进行宣传。
2.组织参加教育部“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倡导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与习惯。
3.教育体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实施“嵌入式”普法制度,推进教体系统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常态化,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5.在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行政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通过答疑解惑、释法析理的方式,做好向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6.强化对教师的法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质。
(三)河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4.结合我县实际,广泛应用“五用”工作法,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和“法治宣传边关行”活动,落实惠边惠民(族)普法政策,提高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强化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6.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建好用好普法专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7.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推动法律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定期开展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重大的政策法律出台时,及时向宗教界人士进行宣传。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学习制度,使学习制度化、长期化。
9.注重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支持从宗教界人士中选拔培养普法骨干,积极引导和推动宗教界人士向信教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10.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有机结合,在利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的同时,积极实践探索“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的普法新模式。
(四)河口县公安局
1.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和各警种、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各部门普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
2.建立公安民警“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3.根据执法实践,开展执法技能考核考试,加强警辅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技能培训,鼓励民警参加法律学历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报公职律师等。
4.充分利用“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公安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人员和重点对象的社会帮教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7.强化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窗口岗位的普法宣传功能。
(五)河口县国家安全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国家安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依托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7·1”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以及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加大边境沿线、民族村寨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六)河口县民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政业务涉及的国际社工日、清明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4.重点加强对民政服务窗口、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的普法,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结合民政职能职责,重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低保规范、留守老年人及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城乡社区治理、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等领域的普法工作。
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
(七)河口县司法局
1.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在法治河口建设实践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承担河口县委普法办工作职责。
2.会同县委宣传部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推动有关部门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过程中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组织、指导、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4.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5.结合我县县情,统筹指导边境、民族、贫困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示范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
6.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7.深入学习宣传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8.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
9.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八)河口县财政局(县国资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惠民惠企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政策法规。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内部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
3.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贯彻普法工作部署要求,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工作,将财政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到基层。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支出责任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5.加强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对象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记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监督等财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6.强化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在财政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秩序。
(九)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运用法律。
2.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形式,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就业整体形势稳中向好。
3.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扶贫、降费减负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宣传重点,构筑社会保险民生“安全网”覆盖千家万户。
4.不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人才服务机制,为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5.加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多元矛盾化解纠纷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6.充分利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12333公共服务网、云南人社手机APP、12333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法律七进”等人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十)河口县自然资源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自然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种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能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5.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自然资源舆论热点难点问题。
6.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互联网+监管+督查”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治宣传教育。
(十一)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1.学习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 ,充分利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贯穿法治意识、落实法治宣传,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监督。
4.利用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推动“新媒体+环保普法”,将生态环境新媒体矩阵群的宣传功效发挥好。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示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5.创新法治宣传思路,结合职责范围、业务特点、普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研判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的新需求,更多地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方式开展宣传。
(十二)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结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加强住建领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执业水平。
3.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进物业、进小区活动,切实加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住建领域用工单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
4.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执法监督;配合人社等部门依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秩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因地制宜利用法治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开展普法工作。
5.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业务网站的法治宣传专栏建设,向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职工及社会公众,宣传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最新政策资讯等。
6.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城市建设管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中,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
(十三)河口县交通运输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制定并印发河口县交通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协调、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探索和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指导、监督交通运输部门在公路、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橱窗)等,面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律知识在交通运输行业传播。
5.深入开展超限运输治理、非法营运治理等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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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普法执法责任分类表》,明确普法责任。
3.按照“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融入各项服务管理之中,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4.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为重点,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5.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执法人员按照《河口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解剖疑难案例,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针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管理、农业执法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及时进行权威的法治解读,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6.发挥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在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公开许可事项、处罚案件信息和违法企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结合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送法下乡、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和专项整治治理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广大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的普法宣传,引导和帮助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者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促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十五)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
1.深入宣传林业草原相关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和林区草区从业人员、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行好林业草原机构调整后相应普法职责。
4.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世界环境日”、“湿地日”、“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与林业草原工作职能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偏远林区、学校、企业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律“进机关、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取得实效。
6.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7.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公益普法活动,推动林业草原法治文化建设。
(十六)河口县水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工作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学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2.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脱贫五大攻坚战为平台,组织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普法执法责任分类表》,明确普法责任。
4.利用水利局门户网站和机关公共办公区域等加强水利法治信息公开,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围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要求,健全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学法机制。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
7.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水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开展普法活动。
(十七)河口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宣传载体,拓展宣传阵地,运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报、微信、QQ群等信息平台,适时更新商务工业和信息化政策法规。
4.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
5.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十八)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和旅游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3.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普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4.充分利用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文化馆等公共设施,不断拓展和充实法治宣传功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5.将法治宣传纳入文艺创作、送文化下乡、群众性文化活动。支持和鼓励各级文艺院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作演出法治文艺作品。
6.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和旅游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开展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十九)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认真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协调、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法治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健康切身相关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4.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5.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卫生健康监管对象的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
6.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7.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患冲突发生。
8.加强对职业健康、老龄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和老龄健康相关工作。
(二十)河口县审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2.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
3.在开展审计业务工作过程中,积极向审计对象进行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和对象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的法治意识,结合审计业务和法律事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
4.认真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审计结果公告等载体,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通过审计典型案例形式向社会普及审计法律法规知识。
5.积极推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或参与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6.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二十一)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
1.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将法治教育内容作为税务人员各类培训的必学内容。实行税务人员就职时宪法宣誓制度,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体税务人员日常在线学法及年度考试工作。
2.结合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一年两次以上的法治专题讲座。积极运用以案说法、税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新修订、新出台重要税收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解读,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法,积极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
4.在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5.深入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法律七进”活动。抓好“12·4”国家宪法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6.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将税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打造成集成式税收普法网络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传统普法宣传平台的重要阵地作用,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为纳税人及时准确知晓税法提供便利。
7.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做好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分析解读和发布工作,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通过讲座、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税务执法以案释法,充分保障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
8.结合“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度要求,做好税务行政复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专项领域普法。在化解涉税争议中加强普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9.结合河口县推动跨越发展的实际和精准扶贫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重点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为法治助力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二十二)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市场监管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在实施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审批等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普法。
4.利用“3·15”、“4·26”知识产权日、质量月、安全月、“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结合“法律七进”,积极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支持、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运用各类社会媒介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6.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普法培训,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7.以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平台为依托,积极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抓好学法用法的学习和考核工作。
(二十三)河口县应急管理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防灾减灾救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4.通过约谈、通报、“以案释法”、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理,把法治教育融入行政许可、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全过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二十四)河口县委宣传部
1.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开展治宣传教育工作。
3.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指导督促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办法治栏目、专题节目和播出法治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
4.拓展“法律七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住“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以及传统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融合,广泛运用微电影、动画、漫画、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五)河口县人民法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到法院队伍的人员头脑中,严格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把具体改革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司法审判的宣传力度。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发布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采取“以案释法”、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等形式,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3.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提高释法说理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发挥裁判的定纷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
4.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5.认真组织好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
6.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以审判活动为平台,创新司法公开载体,采取庭审公开、公开宣判、巡回法庭等方式,努力满足群众多种司法需求,切实增进群众对司法的认同。
7.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释法析理,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执行工作,巩固和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成果,切实破除执行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8.结合我县边疆少数民族特点,多举措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运用“双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的法治宣传教育。
9.加强《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作用,在彰显司法民主的基础上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二十六)河口县人民检察院
1.深入学习宣传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固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将具体监督事项案件化,凸显宪法定位。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深刻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宣传宪法中关于公民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基本义务的规定;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
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和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组织开展检察官办案释法和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典型案件筛选、整理和发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建立健全检察宣告和检察法律文书说理质量评析通报制度。
5.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传统报刊杂志、户外广告以及检察机关“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传播活动,广泛运用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动画、漫画、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普法宣传。
6.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枫桥经验的部署,加强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和未成年检察工作,提供枫桥经验的优质检察产品。
7.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青少年犯罪预防、打击处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七)河口海关
1.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海关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宣传海关法律规范,以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新举措新措施。
2.贯彻落实海关总署、昆明海关、红河州、河口县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每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实施“嵌入式”普法制度,推进关警员日常学法常态化,学习掌握和运用新海关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海关全面深度融合全员培训,开展“以案释法”,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用法治手段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4.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6·28”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海关主题日、“8·8”海关法治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和拓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边关行”等活动。
5.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不断丰富普法教育形式,将国门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国家安全日活动内容,充分运用进出境口岸大厅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围绕“国门利剑”打击走私专项行动,重点结合海关严禁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象牙、虎骨等濒危物种和疫区冻品走私犯罪活动,以最严格措施强化重点疫病防控、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农产品出口和口岸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国门安全意识,强化企业合规意识,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