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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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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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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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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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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的提醒通告
今年5月31日,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问题的实施意见,现临近年末,为更好的做好社保接续工作,让其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好政策、好福利,截止12月19日,离办理最后期限仅剩余12天,请符合条件、尚未申请办理的退役军人抓紧时间申请和办理,确保一人不漏,全部办理。
办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请在截止时间前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过期后将不再受理个人申请。
需本人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材料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缴纳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注: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1、2项材料。
业务办理地点: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北山行政中心右侧人防办公楼三楼)
咨询热线:0873-3571166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