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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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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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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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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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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莲花滩乡嘎马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扶贫结余资金用于实施莲花滩乡嘎马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的批复》(河政复〔2019〕248号)文件,为确保项目在公开、公平、透明下运行,现将莲花滩乡嘎马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资金9.59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万元、州级南部山区综合开发资金6.95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1.645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19年12月16日至26日)。社会各界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扶贫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12317;3451202。
附件:1.莲花滩乡嘎马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9.595万元。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