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228
-
发布机构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1-28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19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予以转移,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3428146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转移内容 |
备注 |
|
1 |
河口县龙泉路14幢1单元201号住房 |
王志鹤继承 王见生遗产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公告单位: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11月28日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河口概况
新闻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河口
专题专栏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