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坐落
单元号
面积
备注
1
云(2019)河口县不动产权第0001648号
史云贵
地/房
河口县河口北山小区旁天元国际商贸城11幢1层03号
92.54
公告单位: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 月20日